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新闻发布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03-13 10:22:25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新闻发布词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根据发布会议程安排,有我就2017年维权工作情况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做个说明。首先,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新闻媒体、相关单位多年来对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各级消保委(消协)组织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律宣传、消费纠纷调解、消费教育和引导的开展、行政维权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7年,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全市消保委(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8773件,其中咨询12404件,投诉5655件,举报475件,建议2件,其他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1.3万元。全市消费投诉办结率93.5%。处置全国互联网12315投诉件443件、市局网站局长信箱135件、信函投诉、语音信箱4145件。在5655件投诉中,商品类投诉4159件,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靴帽、装修建材、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等行业;服务类投诉1496件,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制作保养修理服务等行业。
在行政执法维权方面,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农资质量、成品油质量的抽检。共抽检商品420批次,其中不合格225批次,立案查处141起,涉及不合格商品的货值135万元;抽检农资商品186批次(化肥),其中合格156批次,不合格30批次,合格率83.9%。涉及不合格农资案件已立案查处;抽检成品油246批次,目前已检出不合格37批次,合格209批次,合格率84.96%。
加大商标侵权案件、违法违规广告案件和限制竞争案件的查处。2017年,全市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商标类案件立案57起,结案43起,案值37.524万元,罚没53.3万元;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26件,罚没款入库101.76万元;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的查处,我们坚持查处一家企业,教育一个行业的原则,边执法、边普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综合效果。
强化整治,专项治理突出问题。2017年组织开展了电线电缆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主体845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组织开展了牙签弩等危险玩具专项整治,检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商店1540家,超市725家,批发市场21个,检查发现“三无”弹弓16件。三是开展了全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会同九江市卫计委、市药监局及第三方审计机构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重点抽查,对市区两家大医院进行了重点抽查。
2017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流通领域的问题商品,积极开展监管。同时,加强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督促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在企业推行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和成效,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2018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十五届人大、政协三次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积极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消保委、省工商局商部署,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市消保委、市工商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2018年“3·15”活动的有关安排通报如下:
一、3.15当天现场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三)活动地点及时间
濂溪区南山公园  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
(四)活动内容
1.举行放心消费示范店授牌仪式,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10点。由市人大、政协等各级领导对2017年度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2.领导指导。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莅临活动现场指导。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10点30分。
3.现场咨询服务。组织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市公用服务企业、电信运营服务企业、金融企业近50家单位,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服务。
4.法律宣传及消费知识普及。通过展板方式展示市消保委成员2017年度维权成果、法律法规宣传;市公用服务企业、电信运营服务企业、金融企业的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维权承诺、消费资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普及等。
二、其他活动
除了在南山公园举行现场活动外,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还将开展以下活动:
1.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2.利用九江315消费微信公众号在重大时间节点或有突发事件时,发布相关消费提醒警示,切实防范消费风险,及时揭露严重影响消费信心的不实信息,增强消费信心。
3、继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指导经营者作出经营承诺,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4、针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5、以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为抓手,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促进经营性主体诚信经营,自觉承担经营者法定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提高经营性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效率,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 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发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3•15”纪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添砖加瓦,奋力谱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江西九江篇章。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