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17 09: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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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妇儿工委副主任

林显莲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曾瑜华

市卫健委副主任

郑  瑶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振贵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王细赞

   

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科科长 杨洋


6月16日上午10:15,市政府新闻办、市妇儿工委办召开2022年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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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妇儿工委副主任林显莲介绍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相关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新规划的编制过程及内容向各位做简要的介绍: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了报告。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市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先后颁布实施了九十年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强化了各级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实施规划的经费投入,加强规划宣传,推进了各项指标的落实。在上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78项重点指标监测中,终期评估达标率为98.3%,一些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彰显了九江特色,为全省创造了鲜活经验。


    新一轮规划的制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门听取编制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市妇儿工委迅速行动,于2020年8月启动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新规划始终与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标对表,同时结合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二是坚持开门纳谏。结合九江实际,顺应群众期待,凸显九江特色,初稿在充分吸纳相关领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向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形成意见征求稿。三是坚持反复论证。市妇儿工委办就编制内容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反复向35个成员单位和13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论证,经过全市妇儿工委全体工作会、市政府常务会的审议,形成了现在的两个规划。


    二、主要依据和框架内容


    新规划起草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同时按照我市“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与相关市直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新规划结构与省新两纲保持一致,主要目标值有部分优化。新规划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论即前言。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概括上轮规划实施的成就、问题,分析未来十年的发展态势、总体战略布局及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提出2030年的远景目标、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分论。共15个领域,143项目标,178条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围绕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共设73项主要目标和90条策略措施,共2.58万字;儿童发展规划围绕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设70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共2.9万字。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组织实施着重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本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经费保障支持、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阐述,监测评估则着重从监测评估的制度、组织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展开。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亮点。如,新妇女发展规划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该领域从鼓励完善家庭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入手,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设置了9项主要目标,提出10项策略措施。新儿童发展规划新增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新增的“儿童与安全”领域,强调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创建儿童安全环境。特别关注预防控制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以及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设置10项主要目标,提出12项策略措施;新增的“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父母育儿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支持政策等。设置8项主要目标,提出8项策略措施。


    三、主要特点和特色


    (一)特点更鲜明。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穿新规划全过程。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实施新规划的第一条基本原则,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坚持服务妇女儿童的发展理念,保证妇女儿童发展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衔接,同部署同落实,实现共建共享,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重新归类,涵盖到新规划的妇女就业、参政、社会保障,儿童安全、福利,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家庭、法律、发展环境等方面。更加注重我市妇女儿童持续发展趋势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妇女儿童发展新目标。


    (二)特色更突出。吸纳过去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未来发展战略部署,体现了九江特色的内容。


    标准更高。主要有6个指标值标准高于省两纲。一是省妇女纲要目标提出“女童平等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由于我市在最近几年一直保持在98%以上,因此我市妇女规划提出到2030年九年义务教育女童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二是省妇女纲要中“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在市规划中增加了“女性精神卫生专业”的内容,比省妇女纲要的范围更广泛。三是省妇女与经济领域中“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市规划中比省目标高2个百分点,达到47%。四是省儿童发展纲要提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由于我市在上一轮规划期间这个目标9年都一直是98%以上,因此我市规划提出到203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6%以上;五是省纲要中儿童与健康领域“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我市提出8%,低于省目标2个百分点;六是省儿童发展纲要提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由于我市在上一轮规划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所以我市提出到203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服务更强。回应广大妇女儿童新期盼,有效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新规划的实施主要围绕下面七个方面:一是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建立女性终身学习的服务体系,健全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女性人才培养选拔体系,深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二是服务妇女儿童,公共卫生保障更加优质均衡。完善城乡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和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实现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在市、县两级全覆盖,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巩固“一站式”服务。倡导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推行母乳喂养、科学喂养,提升妇幼营养水平。三是贯彻男女平等,推进性别意识深入人心。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在规划的编制、修订、执行和评估中,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四是引入家庭视角,制定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在制定实施相关法规和公共政策中着重考虑家庭需求,积极回应“三孩”政策,建立完善生育养育教育体系。五是注重优化环境,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建设。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建设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六是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全民普及并践行健康素养,促进长辈和晩辈互相陪伴养护,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提高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七是完善分性别统计,提高监测评估能力水平。健全性别统计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监测统计指标,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统计监测数据库。


    以上就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情况。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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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大家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问:请问《九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中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明确了哪些具体的策略措施?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曾瑜华回答记者提问

答:《九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第(三)项“儿童与教育”中明确提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的主要目标。

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提出了以下6条具体策略措施:一是推进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达标。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综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山区薄弱学校。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市、县、校三级联动教研体系,健全教师定期参与教研的长效机制,加大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教研支撑、名师引领作用。三是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四是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落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推动课后服务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丰富服务内容,形成规范有序、特色突出的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课后服务体系。五是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改革。坚持发挥名校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办学活力。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跨区域交流轮岗。六是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尊重特殊学生的个体差异,推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医教结合,实施差别化和个性化培养。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着力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


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实施了三孩生育政策,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请问我市在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出生质量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卫健委副主任郑瑶回答记者提问


答: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出生质量是九江市卫生健康委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配套生育政策的重要举措。主要是围绕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等关键环节,举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之力,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体措施如下:


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个市县均有1所公办性质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以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为抓手,积极推进特色专科和公立月子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妇幼健康服务。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主要是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两个集中管理”(孕产妇和0-6岁儿童集中管理),加强“两个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力度,扩大“两个救治中心”覆盖率,确保至2025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均至少有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提高母婴安全服务能力和救治水平。


三、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预防。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全面落实婚前、孕期、产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一是落实婚检机构和婚登机构紧临设置,婚检率稳定在97%以上;二是持续开展“婚育一站式”服务,为准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检,为育龄妇女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登记服务、出生缺陷防治等全生育周期的服务。三是强化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规范管理,实现全市产前筛查机构全覆盖,全面提高全市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促进早筛早诊早治,降低残障儿发生。


四、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女性全生命周期生殖疾病。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重点,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推进城镇妇女、企业女职工“两癌”检查,提高人群筛查力。推进女性生殖健康,防治妇女常见疾病,做好人流后关爱服务。


五、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0-6岁儿童生长发育健康检查监测评估服务内容,加大儿童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力度,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在“两个规划”的积极引领下,扎实做好妇幼健康各项工作,为全市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更为健康的蓝天,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献礼。


问: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指出,全社会女性就业占比连续十年超四成。请问我市在女性就业中,采取哪些积极有效的措施?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王细赞回答记者提问

答:上一个十年《纲要》主要目标如期实现,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妇女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责,通过搭建招聘供需平台、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加大劳动保护力度等举措,为女性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举办专场招聘,提供精准服务。历年来,我局多次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为女性就业创业搭建平台。为助力“双一号工程”,今年3月8日至22日,我局联合妇联开展“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女性就业“云”招聘会,124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1147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070人,活动页面点击达上万人次。去年,我市为4419名女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59163.56万元,带动女性就业18197人;今年,截止5月底为1628名女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374万元,带动女性就业6331人。


二、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计划,广泛支持妇女参加新模式、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为在职女性提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计划,联合妇联、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适合女性群体且吸纳就业岗位较多的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等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通过摸底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女性群体培训需求,做到应培尽培。2021年以来,全市为50903人次女性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占比达58.92%,落实培训补贴3955.77万元。


三、加大劳动保护力度,全面维护合法权益。我局联合财政出台《关于调整女职工经期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在职女职工经期待遇调整为每月不低于30元的经期护理费或者护理用品。将我市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从98天调整为158天,将节育复通女职工列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指导企业在集体合同中增加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其中,中铁四局五公司、中石化九江分公司等单位还签订了专项的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通过对《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安排女职工妇检已成为我市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的常规性福利待遇,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执行较好,基本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出实招、下实功,为我市女性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司法局做了哪些工作?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振贵回答记者提问


答:一、加强“八五”普法规划顶层设计


在“八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把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作为重点,对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课堂教育、开展青少年宪法和民法典教育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以及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要求,以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有效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引领示范


司法行政系统强化法治宣传服务职能履行,创新打造“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法律明白人”广场等阵地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八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载体,带头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网络”等活动,使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走深走实。


三、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指导


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就“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市普法办督促指导市教育局等相关普法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课堂、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前最后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通过上课、座谈、警示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重点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事论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