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推进双‘一号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5-27 09: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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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烜城

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营商办专职副主任

刘学武

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主任、营商办总联络员

杨广青

   

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科科长 杨洋


5月26日上午09:30,市政府新闻办、市法院召开“市法院推进双‘一号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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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烜城作主题为“打响‘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工作品牌实干创新奋力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发布: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市法院推进双“一号工程”新闻发布会,发布主题是:打响“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工作品牌,实干创新奋力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法院,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来宾和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向一直以来关心全市法院发展、支持全市法院工作的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市法院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深耕数字法院建设,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最实最硬举措为抓手,立足审判职能,定向精准发力,通过提升司法理念、裁判方法、司法能力、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以“五个统一、五个优先”为核心的“柔性司法”理念,着力打造“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工作品牌,深入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努力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谋划,以一号重点工作服务一号改革工程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高标准对表省、市决策部署,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设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压实专人专事专责,并建立定期会商、研判、调度、督促、问责机制。紧扣“全面打响江西营商环境品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全市法院《关于强攻“一号改革工程”升级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出10+N项改革举措(截至5月中旬,已完成7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


二、精抓细管,以一等工作业绩服务一号发展工程

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和涉疫犯罪,妥善化解重大、敏感纠纷案件。研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件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推进信访纠纷实质性化解,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大破产、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力度。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与询价、预重整工作等制度,大力提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效率,全市法院2例破产案件入选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城区基层法院金融法庭建设,推广运用“金融快办”系统,加大涉金融纠纷多元调解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审判改革,市法院、濂溪区法院在市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了全市首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深化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联合市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探索环资审判“3+1”归口审判执行、委托第三方环保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等新模式,签订委托合同80余份,委托生态修复资金1600余万元,推动实施庐山西海云居岛、柴桑区矿山修复、都昌鄱阳湖江豚保护3个修复项目,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三是积极服务数字经济。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跟踪服务、细致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针对数字经济出台司法保护专项实施方案,不断丰富数字法院应用场景,助推关键数字技术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区块链农业、VR课堂等领域创新应用,筑牢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司法保护屏障。四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抓好住房、医疗、教育、涉农扶贫、消费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主动开展判后答疑、预约接访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兜牢民生底线提供法治保障。


三、改革创新,以一流司法服务营造一流实干氛围

一是建立包容审慎的诉讼服务机制。树立服务优先、调解优先、效率优先、保护优先的鲜明导向,对涉企纠纷案件,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措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人性化适用执行举措,对暂时面临困难、具有发展前景的涉诉企业,采取“活冻活封”等措施,及时“雪中送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采用正向激励方式,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企业诚信履行法定义务,向被执行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轻装上阵重返市场。二是建立公正透明的诉讼服务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提升诉讼服务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岗位规范化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规范化水平,让“打官司”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不用求人。用心用情倾听群众呼声,用好用足“赣法民意中心”(12368)平台,涉企民事一审案件随案发放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反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建立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机制。加速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立案服务全流程再造,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先立案后缴费”简化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流程,建立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升级跨域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马上就办、就近能办、网上通办、异地可办”。同时,压实审判质效精细化管控综合举措,全面落实多维立体诉前调解、便捷高效网上收退费、简易案件承诺30天办结、涉企案件回访和问效问责等便民举措,市法院50%以上民商事案件已通过速裁快速审结。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发布诉讼服务通告,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云上法庭等方式参与诉讼。四是建立暖心爽心的诉讼服务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梳理了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落实2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削减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材料,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建立企业家约见院、庭长“直通车”制度,组织法官走访园区企业、工商联和商会,定点帮扶企业,加强互通互联,整合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大局,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协同意识、集成观念,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紧盯市场主体需求,积极探索、赶超进位,用更实更硬管用举措,用更优更好司法服务,打响“柔性司法、法润九江”工作品牌,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大发展、营商环境大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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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大家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问:到法院立案的材料多、环节多、时间长是困扰企业维权的一个问题,请问市法院在优化诉讼服务、方便企业立案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营商办专职副主任刘学武回答记者提问

答:为简化立案环节,削减立案材料,方便企业立案,市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立案流程的若干规定(试行)》,具体内容包括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一审民事案件“先立案后缴费”、网上立案容缺受理、跨域立案机制改革等举措,通过综合集约高效的机制改革,可以实现所有诉讼事项线下“一站服务”、绝大多数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确保“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诉累。该规定试行后,企业维权向市法院提起诉讼只需提交基本起诉材料,如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身份材料、主合同、与管辖争议有关的材料及证据清单即可,其他涉及实体争议的证据材料可容缺办理。通过市法院涉企服务综合窗口,涉企案件的法律咨询、立案、案件信息查询、材料提交、送达等服务事项均可实现“一窗通办”。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民事一审案件,还可以适用“先立案后缴费”服务。最近,市法院受理的一起2亿元标的商事案件,就是采用“容缺受理”“先立案后缴费”的服务模式,1个小时就完成了立案登记。今后,市法院还将继续聚焦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推出更多接地气、管实用、效果好的新举措,努力为企业诉讼维权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问:

通过诉讼化解矛盾的时间比较长,请问我市法院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缩减案件办理时长方面有什么举措?


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营商办专职副主任刘学武回答记者提问


答:为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市法院通过加强精细化、常态化分析研判,压实监管调度和评查通报,推出了一系列综合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坚持把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作为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格局。通过优化民事审判资源配置,按照“4+4+4”的模式组建速裁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配备4名。在民事一审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创新民事二审案件简案快审模式,出台《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试行)》《民事二审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简案快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民事二审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以来,简案快审模式总体呈现出“办案多、办案快、质效高”的特点。第一季度,市法院速裁团队共办理速裁案件477件,占全院民事二审案件收案数的46.04%,结案425件,结案率90.81%,同比提高22.67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14.5天。

二是加大诉前矛盾化解力度。设立多元化解专业工作室,在诉讼服务中心依托多元化解e平台开展在线调解工作。设立商事案件调解中心,引入第三方商事专业调解团队。成立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调解中心,引入专门调解员和保险公司,集中处理城区交通事故类案件的诉前化解事务。第一季度,利用多元化解平台办理案件200余件。

三是推进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通过聘用招录书记员、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非核心辅助、事务性任务与核心审判工作分离,实现司法辅助事务高效集约办理。由e中心对案件送达、卷宗归档、电子化扫描等事项进行专人办理,提高辅助工作效率。

问:破产案件审理周期一般较长,请问我市法院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方面有什么举措?


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主任、营商办总联络员杨广青回答记者提问

答:今年以来,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一般比较长的实际情况,市法院相继出台了《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工作指引(试行)》《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试行)》《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等制度规范,通过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细化相应节点流程管控,强化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建立关联企业实质合并机制等举措,所有破产案件均实现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一般简易程序破产案件可以实现6个月内审结,简易快速程序破产案件可以实现3个月内审结,最快的一件简易快速程序破产案件审结仅用了35天。同时,为规范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程序,提升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能,市法院还与阿里、京东分别建立了合作关系,搭建了破产重整智慧平台,以“管理人+网络询价服务+网络平台”的模式推动破产财产的网络拍卖,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拍卖环节、提高流程公开度、扩大拍品受众范围,大大提高了破产案件财产处置效率。

当前疫情对执行工作是否造成影响,你们是如何应对的?

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主任、营商办总联络员杨广青回答记者提问

答: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活动确实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面对疫情防控和强化执行兑现胜诉权益的双重压力,全市两级法院通过执行流程再造,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案用时,高效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有序推进执行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主要就是发挥好“三个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能动执行效能。通过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将财产查控、保全、终本案件管理等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落实繁简分流管理要求,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建立执行事务中心,由执行事务中心利用诉讼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执行立案、线上查询等事项,畅通当事人与法院沟通渠道。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建立完善九江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成功实现网上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一键查询”。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线上资源数据共享机制和专业平台,不动产查控和机动车查控全部实现线上办理。同时,探索出台了《关于执行过程中涉案闲置财产对外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有效盘活执行过程中涉案闲置财产,提高涉案闲置财产的使用效益。

二是充分发挥规范执行效能。在对执行权监督制约方面,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常态化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意见(试行)》等规定,出台全市法院《关于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规定》《执行业务报告、审批规定》等制度,启动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开展终本、终结执行案件自查和专项评查活动,切实规范执行行为。严格规范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持先评估后实施,能“活封”的不“死封”,确保正常执行工作,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影响。在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方面,通过细化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强化执行案款动态监管,执行案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为申请人办理案款发放手续,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

三是充分发挥善意执行效能。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精准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工程施工、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帮助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严格恪守良法善治,强化柔性司法理念,在全省率先探索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向市场主体出具《信用修复证明》,采用正向激励方式,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企业诚信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重振“诚而不幸”企业发展生机。

问:请问市法院在服务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烜城回答记者提问

答: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我省发展新方位、新阶段,把握发展新态势、新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服务保障我市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对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不断强化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多维立体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保护数字经济产权。积极妥善运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制裁妨碍诉讼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努力降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依法支持当事人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获取、固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证据。


二是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贯彻数据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探索明晰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裁判规则,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运用消费大数据,明确利用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商业活动的界限,结合案件情况给予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对没有合法授权、利用技术手段破坏或规避相应保护措施抓取他人非公开数据行为进行规制。


三是依法审理数字经济领域内新类型案件。稳妥处理涉及数字基建的知识产权纠纷,保障数字基建支撑工程建设,助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包容环境。依法审慎处理涉及数字经济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具体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开源软件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积极回应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


四是建立完善数字经济联动保护机制。市法院、濂溪区法院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濂溪区法院还与市市场监管局签署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合作协议,通过司法与行政的互动互联,整合综合服务资源,多维立体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今后,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数字经济的保护力度,加快对数字法院的建设进度,积极参与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努力为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