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九江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04-16 16:27:22

 

4月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2021年九江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胡生彬介绍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森林防灭火事业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就去年以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
一、去年以来全市森林防灭火主要工作及成效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持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2020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8起、过火面积96.96公顷、受害面积24.66公顷,森林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同比下降71.43%、87.81%和70.92%;今年1-4月,全市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17.06公顷、受害面积0.58公顷,火灾起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同比下降60%、13.57%、80.6%,确保了庐山等重点区域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没有发生因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我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火责任。历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委书记、市长谢来发今年履新第二天就签发2021年总林长1号令,对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去年以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金寿,市政府副市长孙金淼多次就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强调和具体部署。与安全生产一同下达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机构改革后,充分发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衔接好“防、救、查”的责任链条,建立定期会商、联合督查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创新森林防灭火“禁、早、准、净、安、明”六字诀,设立了庐山区域森林防灭火联防区,加强了庐山区域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治,有力推进了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各乡镇和林业基层单位采取干部包村包片包山头的形式,将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量化到岗。
二是强化防火宣传,突出警示教育。全市各地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运用正反两方面案例,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知识。市县防火办会同林业部门深入乡镇、村组、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清明期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各种网络祭祀平台开展网络祭祀活动,倡导以植树绿化、献鲜花等文明祭祖新风。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共张贴《禁火令》40万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和公开信225万余张,森林防火短信600万条,出动宣传车8500余次,开展电视广播宣传200天次,国家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刊载九江森林防灭火信息350余篇。
三是强化专项行动,严控野外火源。市级层面,市政府及时发布《禁火令》,进一步规范野外特殊用火行为。全市以争创平安春季行动、野外火源治理行动和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3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设岗设卡严查火灾隐患,摸排“五类”人员,逐一登记造册,签订监护协议;乡镇干部、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生态护林员、防火护林员加大加密巡山护林频率,做到有烟必罚、有火必究,推进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发挥“一长两员”靠山近林优势,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包干督查责任制,在森林防灭火各个紧要期,各成员单位分别深入包干县(市、区)开展明查暗访;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次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各县(市、区)防灭火指挥部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保证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2020年共派出工作组835个,累计排查隐患823次、整改隐患262处、查处行政案件55起、处罚62人。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准备。机构改革中,全市12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划转应急部门管理。去年,市政府及时出台《九江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立足“一专多能”定位,全面开展了森林火灾扑救、冲锋舟驾驶、群众转移等技能训练和实战应急演练,组织了全市专业队大练兵大比武技能比武,有效地提高了队员扑火业务及综合救援技能。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全年集中待命,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下步主要工作安排
在传统意义上,将从头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作为森林防火重点期,随着气候的异常变化,近年有多起火灾发生在非重点期,因此我们将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坚持全年防火的思想,始终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唱好森林防灭火“六字决”,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墙。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机制完善。立足新的体制要求,继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林业部门专业防、配合救,公安机关主查的森林防灭火职责,确保工作需要。督促各地动态修订完善各级应急预案,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快速、有效、安全处置火情。
(二)抓好专项行动。持续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对照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森林防灭火“三大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重点区域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抓好队伍建设。组建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立足“一专多能”和正规化建设要求,实施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扑火和综合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乡镇和森林经营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提高“打早、打小、打了”能力。
(四)抓好火情处置。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火情调度,准确掌握火情态势。落实卫星热点2小时反馈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各级扑火队伍集中待命,保持应急状态,做好随时出击火场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出击,科学处置,确保安全。
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更加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诚履职、担当实干。同时,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支持!谢谢大家!

 

 

发布会现场,与会领导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请继续往下看!

 

胡生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机构改革后作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议事机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比之前有哪些变化?有没有新的森林火灾防范措施?
 
答: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到应急管理部门后,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指挥长单位有调整。由原来的1个指挥长单位,增加为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3个指挥长单位,指挥部办公室由原来设在市林业局,改为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这是根据森林防火体制改革的要求调整的。二是指挥部成员单位有较大调整。由原来的28个,增加到现在的32个。主要是调减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原市政府法制办、市建设局、市民宗局、市森林公安局等6个单位,增加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九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国网九江供电公司、九江车务段等与森林防灭火工作密切相关的10个单位。三是增设了指挥部秘书长。明确由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凸显了指挥部综合协调的作用。
我们创新推行森林防灭火“六字诀”。即“禁、早、准、净、安、明”。“禁”即禁止违规野外用火。“早”即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准”即火灾发生时,火情推演、目标设定、方法选用、排兵布阵、进退路线、出击时点、作战情况掌握、作战指令、科技装备使用等扑火战略战术运用准确,做到科学施救。“净”即明火扑灭后,做到打到位、清到位、守到位,确保火场不死灰复燃。“安”即确保扑火安全,进退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明”即通过责任明、分工明、前指明、追责明,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灭火责任。通过在全市推广实践森林防灭火“六字诀”,上下联动共同打牢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
同时,我们还主导了重点区域联防联治。牵头组织庐山市、濂溪区、柴桑区、九江经开区及所属的19个乡(镇、场)建立庐山区域森林防灭火联防区,全面抓实抓细联防工作;出台了加强环庐山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意见,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欧阳卫军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人

 

森林火灾危险性极大,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专业化的队伍。请问我市目前建有哪些专业化的扑火队伍?在加强扑火队伍能力建设上,我们下步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专业队为骨干、半专业队为补充”的全市扑火力量体系,人员规模达5800人。
第一类队伍是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按照“以县建队、分散养兵、集中使用”的原则,全市已建立专业队12支、队员430人。这支队伍由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实行“全市一盘棋、指挥一体化”的用兵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动使用。这是当前的扑火主力军。
根据机构改革和现实工作需要,市委编办已批复同意成立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为市应急管理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队员编制不少于50人。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将立足“大应急、全灾种”任务要求和“一专多能”职责定位,主要职责任务为落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扑火救灾专业训练、执行森林火灾等综合应急救援、协助森林防灭火宣传督查、负责应急救援行动装备通信保障和实施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市应急管理局正在积极开展组建工作。
目前,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的部署要求,我市依托专业森林消防队打造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骨干力量,从今年起启动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专多能”要求,加强专业队的实战训练和抢险演练,加快推动专业队正规化建设。
第二类队伍是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共组建半专业扑火队179支、队员5370人,实现了全市林区乡镇“全覆盖”。这支队伍在处置初期森林火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基层林场也正在积极组建半专业扑火队。
同时,全省还有两支扑火“尖兵”队伍,在紧急状况时可以申请调集使用。一支是驻赣森林消防大队。由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第五大队在我省“定点驻防”,编制200名。驻赣森林消防大队先后参与了我市“2017.12.18”江西(九江)森林防火综合实战演练、“2019.9.27”庐山龙门沟森林火灾扑救等任务。
另一支队伍是省航空护林机组。参与了我市武宁县“2019.9.23”、庐山“2019.7.31”“2019.9.27”等多起森林火灾扑救。其中庐山龙门沟“2019.9.27”森林火灾共投入航空护林直升机3架,共飞行60小时,洒水176桶、654吨,为扑灭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
 
请问今年接下来我市的森林防灭火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形势?我们会有哪些针对性的举措?
 
答:从去年10月份、到这个月底我市将结束这一轮传统意义上的防火重点期。但从近些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来看,我们务必要树牢全年防火思想,我市森林防灭火的形势主要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天气条件的不利。随着气候变暖和极端天气增多,全球进入了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从各种渠道传递今年的气候形势情况来看,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不容乐观的。二是可燃物隐患突出。随着封山育林、森林全面禁伐政策的实施,林内可燃物积累逐年增多,森林火灾发生几率增大。加之,我市林区多为针阔混交林、灌木等植被,一旦引燃,易形成较大火灾。三是火源管控难度大。我市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疫木除治等野外火源点多面广,一旦出现连晴天气,稍有不慎易引发森林火灾。为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要有:一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行动。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等活动,推进森林防火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庄、进农户,不断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自4月1日至12月20日,联合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分两个阶段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用火,严查肇事者。三是开展防火督促检查专项行动。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防火检查,督促各地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四是做好扑火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所有火情热点须由乡镇副科级干部带队核查,并于2小时内反馈。要求各级扑火队伍保持应急状态,时刻做好扑火准备。
 

李喜才

市林业局灾害防治科科长

 
据了解,我市大多数森林火灾是由于野外违规用火引起的,特别是烧荒、烧田埂、上坟烧纸等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请问我市在野外火源管理上有哪些具体规定?如果违反了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20条对野外火源管理有明确的规定,概括为“五个禁止”和“五个不批、五个不烧”。“五个禁止”要求在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一切违规用火,主要内容为:一是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二是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三是禁止吸烟、野炊和烤火,四是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五是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五个不批、五个不烧”是对各地在特殊野外用火的审批时提出的要求,“五个不批”为: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积超过500亩的不批;“五个不烧”为: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115条、《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违反野外火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行为均有明确的刑事或行政处罚规定。其中《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5至47条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违规野外用火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视情节严重,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黄健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

 
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
 
答:首先十分感谢媒体记者们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在这里我来介绍一下我市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等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我市公安机关对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等森林防灭火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预案,扎实履行公安机关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8起,均为失火案。根据发生案件情况分析:从发案时段来看,每年的3、4、9、12四个月份发案较多,在这四个月份中共发案25起,占全市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总数的66%;从引发森林火灾案件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当事人因烧田埂杂草、上坟祭祖、乱扔烟头、私设电网、乱扔爆竹等不慎引发山火;其中因烧田梗杂草、上坟祭祖、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最为突出,共引发森林火灾案件33起,占全市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总数的87%。从引发山火当事人基本情况来看,引发山火当事人年龄50岁-80岁的共31人,占比70%;引发山火当事人文化程度为小学或文盲的共29人,占比66%。从发案引起的后果来看,过火有林地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17起(占比45%)、过火有林地面积50亩-100亩的10起(占比26%),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50亩的11起(占比29%)。今年1-3月底,全市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发生数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