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新闻发布词、答记者问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7-09-28 09:12:14

打好主动仗 履职保稳定 喜迎十九大

——九江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你们好!

今天邀请大家来,主要目的是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系列专项行动战果以及各类安保维稳工作的部署情况。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由我向大家通报相关情况;二是由刑侦支队支队长冯斌同志向大家通报反诈骗预警平台为群众挽回损失的行动战果及典型案例;三是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戴海平同志协调回答大家提问。

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犯罪、整治社会面、服务群众等三方面的相关情况向各位进行通报:

一、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

近年来,以“盗窃骗”为主的侵财案件已成为影响广大市民安全感与满意度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严厉打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自5月1日起至年底,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为期8个月的“赣剑”专项行动。紧紧盯牢“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高危地区流窜犯罪、技术开锁等职业性犯罪”等三类案件不放松,通过“打流窜、挖团伙、破系列、压发案”,严厉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

截止目前,全市共立盗窃案1608起,侦破各类盗窃案件1699起(其中破现案 479起,破积案1220起),刑拘盗窃犯罪嫌疑人114名,打掉团伙20个,串并案件28串1048起,全市盗窃类警情同比下降28.61%。同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紧抓“车扒”犯罪这一“牛鼻子”不放松,对扒窃惯犯和聋哑流窜扒窃人员采取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共立扒窃惯犯和聋哑流窜扒窃案24起,较去年同期下降73.6%,破案12起,刑事拘留7人,移送起诉11人。有力地打击了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震慑了地域性、职业性犯罪团伙,有效地遏制了侵财型犯罪高发的势头。

二、深入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专项行动

在省反信息网络诈骗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2017年8月1日,九江创新建立的反诈预警平台正式运维。九江反诈中心日常安排两名专职民警24时轮班接收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并按流程,民警第一时间介入规范处理。正式运行一个月以来,九江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协助查询235起,查询账户378个,冻结账号74个,止损金额42余万元。8月份,九江市通过预警平台接到预警信息580条,通过短信提醒受害人580人,紧急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受害人230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459万元,其中特别是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较7月份发案环比下降45.5%。

 

三、深入开展治安重点乱点整治专项行动。

针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治安秩序、社会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复杂地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治安案件25753起,查处违法人员11083,圆满完成了央企入赣经贸会、全省旅发大会、全省赣台经贸会、第八届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的等安保任务一是开展“缉枪治爆”行动。破获涉枪爆案件8起,收缴枪支712支、子弹7697发、炸药94公斤、雷管790余枚、废旧炮弹93枚、管制刀具363把、弓弩40把。全市未发生涉枪涉爆涉剧毒责任事故和有影响的案(事)件。二是开展“扫黄扫赌”行动。破获黄赌刑事案件83起,刑事拘留126人;查处黄赌治安案件692起,查处赌博机236台。三是开展食品、药品、环境违法整治行动。查处食品药品类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查处环境污染案件32起,刑事拘留37人。四是开展“卷烟打假”行动。配合烟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72次,办理刑事案件15起,涉案金额1千余万。是健全巡逻查控机制。特巡警支队警力以城区6个警务服务站为中心,开展24小时不间断街面武装巡逻。派出所警力以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商业街道等重点区域以及背街小巷开展巡逻,真正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

四、深入开展了“打违治乱”综合整治行动

今年自年初开展“打违治乱“综合整治以来,九江公安作为成员单位之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845人次、执法车辆3811辆;排查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57882辆,排查燃油(电动)二、三、四轮车18200辆;查扣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4402辆,查扣燃油(电动)二、三、四轮车2720辆;酒驾1099起(其中醉酒驾驶90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54979起、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3226起、摩托车驾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3879起、违法停车85772起,发放宣传资料58000余份;交通运管部门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406起,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250余件,查处摩的、拐的、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36件,查处正常人驾驶残疾人“手架车”从事非法营运12件。共清理流动摊点9600余个、规范出店经营6200余处,制止占道加工620余起、占道促销5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5500余辆,新增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2400余个、铲除私划非法停车泊位85个,拆除私设路障53处、移除“僵尸车”38辆,清理乱扔乱倒垃圾死角56处、710余吨,制止、拆除乱搭乱建51处、620余平方米。一举扭转了交通秩序乱象持续蔓延势头,明显改善了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近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组织了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培训机构382辆校车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7辆校车提出黄牌警告,对1071名校车驾驶员逐一开展了资格审查,存在的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带病上路“的情况。

五、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九江市公安局与腾讯公司合作的“九江公安”微信服务号,今年1-8月份受理网上办事近5.8万件,其中自助挪车服务实现成功挪车21834人次,得到群众的好评;市局投入近100万元建成的24小时出入境自助签注机,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畅通无忧,投入至今已经为7852人提供自助受理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银联卡自助缴费、现场制证立等可取的服务;今年以来,全市112个派出所开通全国身份证异地办服务点,共办理全省异地身份证4129张,全国异地身份证2022张,开展全国人像比对信息核查专项工作清理重复户口122个,解决无户口人员上户488人。瑞昌市公安局率先引进身份证自助领证机,群众可以24小时自助领取证件,截止目前已有1966人通过自助领证机领取证件,今后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当前,随着“国庆、中秋”黄金周、党的十九大召开的临近,做好相关安保维稳工作是公安机关的头等大事,现阶段我市社会大局总体平稳。九江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切实强化工作举措,以九江的平安稳定支持全省、全国的平安稳定。结合公安部部署的“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要求,积极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工作,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事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是全力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动,全力开展整治网络空间,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三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嚣张气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严厉查处场所行业内存在的色情、赌博、吸贩毒等不法活动,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确保不流失、不打响、不炸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路面上,切实加强对重要地段、高发案时段和复杂部位的巡逻防范,增加巡逻密度,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四是强化公安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及供水、供电、金融、广播电视、学校等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厉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遵规守纪教育,坚决防止队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我的通报就到这里,最后真诚希望在座的新闻界朋友,通过宣传报道这次公安机关工作成果,进一步鼓舞士气、增强斗志,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意识,发现社会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九江公安”微信号的“举报拿红包”或拨打110及时与我们联系,提高防范能力,共同维护和促进九江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现场答记者问

     问:解决无户口人员的登记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九江市各级治安(户政)部门严格按照省厅治安总队制定的《全省公安机关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操作规范》,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刊登《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户口登记管理政策措施,深入阐释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准确解读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程序方法,动员、引导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二是切实做好无户口人员调查摸底。各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居开展走访,与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获取线索,摸清无户人员底数,按照成因分类梳理,逐一登记造册。对照无户口人员名单,认真进行入户调查核实,通过询问相关责任人、走访邻居、与当事人见面等形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逐一落实确认。针对部分困难群众身份证明缺失这一情况,民警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帮助其完备有关证明材料,做好审批的准备工作。三是高效开展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及时补全落户材料后,及时予以落户;对于通过调查核实仍不能确认身份的,坚持疑难户籍问题会商制度,研讨落户中遇到的各类敏感问题,对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落户。四是强化服务,好事办好。工作中,各级户政部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以创人民满意为目标,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顺序,合理安排办理时间表,为面临入学、升学、求职、重病就医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调查,及时解决。

共青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为解决婚嫁人员遗失户口,安排专人到修水原籍地调查取证。湖口县公安局流芳派出所居民刘春龙,在海南打工20年户口遗失,无法提供原始户籍资料和结婚证明材料,派出所前往刘春龙长期居住的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调查取证,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补齐证明材料。瑞昌市湓城派出所为辖区姐弟三人落户,多次往返九江、深圳开展取证工作。修水县大桥派出所摸底中发现辖区幼儿没有出生证明,父亲入狱、母亲失踪,家庭非常困难,派出所积极协调监管部门,到其父亲监狱采集血样,并出钱为其做DNA亲子鉴定,落户后还帮助群众申请低保。都昌县、永修县、星子县、九江县联系政府、财政、同乡会等为贫困家庭筹集亲子鉴定费用。

今年以来,我市共摸排出无户口人员574人,已经解决了560个无户口人员落户,其中不符合计生政策无户口人员205个,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无户口人员121个,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101个,农村地区因婚嫁注销户口人员33个,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户口注销人员5个,户口迁移证遗失的无户口人员32个,其他无户口人员63个。尚有14个仍在调查取证中,将逐步解决。

     问:越南新娘的买卖和骗婚问题如何预防解决?

 答:(一)“黑中介”活动屡禁不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从调查情况来说,九江市涉外婚姻中绝大多数男性之前从未去过越南,均是在境内通过中间人联络相亲,然后在国内登记结婚。这些中间人绝大多数是近年来新滋生的、以赢利为目的、专事联系越南妇女的“掮客”,每结成“一对儿”即可获取好处费一至数万元不等。由于“黑中介”无经营许可和涉外婚姻中介手续,婚姻一旦出现问题,当事人不但投诉无门,还会在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而个别非法中介人员更伙同越南妇女“骗婚敛财”,即以相亲和结婚为名索要巨额彩礼后再以生活不顺等借口提出分手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2013年6月,九江市共青城市公安局工作中就发现两名越南女子涉嫌骗婚的情况,该两名越南女子在被发现时自述是被人以打工名义骗来我市的,想在民警帮助下尽快返回越南,细心的公安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两名女子是自愿来华的,并都与我市居民结婚不久,其中一名在几天前才与我市一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有骗婚嫌疑,后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联系到了两名越南女子的中国丈夫以及该两起婚姻的介绍人,经过调解,三方达成协议,两名越南女子与中国丈夫离婚,将收取的聘礼及金饰返还,由婚姻介绍人负责将两名女子送回越南。2013年9月,我市彭泽县还发生过“越南新娘”集体组织出逃的事件,这类事件解决不好,往往给迎娶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让可能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有些还因为外籍新娘的私自离开,造成迎娶人员的离婚难问题,给当事人再婚造成影响。

(二)婚姻存在不稳定因素,易形成家庭矛盾,引发社会管理问题。由于两国教育文化不同,民众的传统思想、生活习惯、道德观念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之语言不通沟通困难,婚嫁到中国的越柬新娘短期内很难融入当地生活。尤其是女方对男方家庭条件和经济条件不满,加之缺乏感情基础,很可能无法从一而终,有的越柬女子因与男方产生矛盾离家出走,有的因证件被男方保管无法正常离境而到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被拐卖而要求被遣送回国,有的甚至因婚姻矛盾产生暴力事件等等。2014年3月,九江市瑞昌市一名越南新娘与家住瑞昌市范镇的丈夫因语言无法沟通,生活习惯差异等问题引发矛盾,一直吵闹回国,并以过激行为相要挟,引起婆家厌恶,被婆家赶出家门致该越南女子流浪街头,此事引起多家媒体关注,后经过民警们耐心细致的劝解,该越南新娘的公婆终于同意双方离婚并允许该女子暂住其家,等待其娘家寄来路费再回越南。另外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此类婚姻相对集中,事实上一些越柬新娘也是由先前嫁入我国的越柬女子介绍而来,如不适当引导与管理,可能形成越南人聚居区,继而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种族和利益群体,对我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甚至社会治安都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三)易引发“三非”案件,给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难度。目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越柬当事人由于受签证、居留相关规定的限制,即便是合法入境,如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中国居民完成婚姻登记很容易造成非法居留。一些“越柬新娘”家庭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也极易引发“三非”案件,而这类案件发生后的依法查处有时又面临多种困难。2013年8月底,武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该县鲁溪镇村民艾某携带其越南籍未婚妻前来办理延期时发现艾某未婚妻签证已经超期了3个月又2天,构成非法居留,因为超期严重,武宁县局民警准备依法对该女子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调查,对方家属情绪激动,经层级上报,考虑到艾某与未婚妻是因在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多次因手续退补又因疏忽造成的超期,最终决定对艾某未婚妻签发了短期签证让其先行回国。根据“三非”人员的相关处理要求,公安机关对此类非法居留人员原则都将予以强制遣送出境,而鉴于此类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容易引发不解和新的冲突。

(四)背离国家人才策略,可能影响国家利益。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越柬新娘”素质较低,本身又是新增人口,且外国人生育不受计划生育政策限制,对我国人口政策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主要吸引投资和高级管理技术方面的外国人来华定居,“越柬新娘”目前的客观情况与国家引进人才战略相悖。

问:“越柬新娘”现象及问题的成因

答:(一)特殊群体有客观需求。由于农村现有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条件的局限性造成我国农村地区适婚男青年结婚困难,“剩男”增加,另一方面毗邻中国的越南等国,由于历史等原因,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产生出了大量的“剩女”。在一些越柬农村地区,经济状况非常贫困,当地妇女普遍认为嫁到中国后生活条件能够得到改善,而中国农村的迎娶家庭选择与越柬妇女结婚,费用与当地妇女结婚费用相比仍相对低廉一些,而且他们也认为越柬妇女更能吃苦耐劳,安心持家,这些主客观因素都使得越柬妇女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大龄青年的热门选择。

(二)利益驱动造就相亲渠道。由于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再加之受强大利益的驱动,民间中介介绍涉外婚姻应运而生,且其网络像非法传销一样,日益健全,日臻完善。据调查,民间中介介绍越柬新娘像传销网络一样,有上线下线之分,首个介绍人不等于是真正的介绍人,他(她)只是个“一传手”,经过若干传递后,才由真正的介绍人带到境外越南进行相亲,娶回新娘。同时越南等方面也有相应的民间婚姻中介机构从事这方面服务,和中国民间中介相互策应。一些已嫁入中国的越、柬妇女,在境内外不法分子鼓动及高额利润诱惑下,也逐渐加入“介绍人”行列,通过“现身说法”诱骗妇女入境,再“介绍”给当地男子为妻,有的甚至专为不法分子组织骗婚充当“助手”骗取钱财。

(三)政策宽松利于相亲便利。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越、柬妇女申请入境签证非常便利,仅需提供一些基本且很可能不真实的证明就能一“旅游”名义获得我国颁发的入境签证,越南政府近年来也加大了改革开放力度,极大地简化了本国公民进出境手续。民政部门对于涉外婚姻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只要是双方自愿前提下,能提供一些基本情况证明可以办理登记,无法对涉外婚姻确定一段时间的前置考验期,对于越柬妇女在越的真实婚姻等情况难以进一步核实。这些宽松政策一定程度为落后贫困地区的越、柬妇女入境中国相亲、结婚提供了便利。

问:加强涉越、柬婚姻管理与控制的对策

答:面对涉越、柬婚姻数量的急剧上升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现状,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建议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高度关注,采取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对于涉外婚姻的管理难以实施源头管控。目前只有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对非法涉外婚介进行约束,应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新管理法规,明确细则,强化执法。对越南等落后国家贫困公民来华旅游的,应严格审查经济条件证明,对采取签发团队旅游签证的办法在华停留的方式加大限制,可以考虑要求提供保证金等方式,控制以旅游为名来华相亲、结婚的人数总量。完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对于婚前来华的越、柬妇女,应加强核查其在其国家的身份情况,适当增加其需在中国居留一定时间的限定条件,促使双方有深一步的了解,积累一定的感情和经济基础,尽量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存在,对于确因婚姻登记办理等客观原因需要再次签证的可以考虑适当延迟居留时间。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意识。各级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出入境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做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避免“三非”情况的发生。联合越柬方面加大宣传越柬预备来华妇女在华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增强维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防止非法务工,同时重点提醒申请护照前往越南相亲的男青年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受非法中介蒙骗盲目前往越南等国家娶亲而遭受经济损失,以既往案例事实告知其娶越南新娘后可能面临的多方面问题,提醒当事人注意权衡利弊,慎重选择跨国婚姻。在“越柬新娘”集中地区建立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加强对当地“越柬新娘的管理力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的问题,防止出现影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越柬新娘”现象已成为一个相对复杂的社会问题,紧靠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对于“越柬新娘”存在的“三非”问题,各级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应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发挥边检和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实行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动,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于非法中介的问题,民政、工商和公安部门应建立协商制度,加强配合协作研究地方性处罚办法,强化打击取缔力度;对于涉及“越柬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各警种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诈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已发现的涉嫌骗婚的“越柬”妇女和中间人,应加强证据搜集和后期跟踪调查工作,建立国内相关职能部门与我驻外使领馆、国外职能部门的联合通报制度,研究建立相关黑名单数据库,依托现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限制有违法嫌疑行为的外籍人员重复入境。

      问:反扒案件的特征,和打击做法?

答:一是没有固定现场,痕迹物证不易提取。 扒窃分子一般选择人员密集并且人群流动大的地方作案,越是人多拥挤的地方,越是扒窃分子容易出没的地方

二是受害性大、流窜性多。 扒窃案件易于得手,有的一次就能窃得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得手后又迅速逃窜。

三是作案手法简单,技巧性强。 扒窃行为从表面看是比较简单的,许多扒窃分子并不借助于任何特别的工具,也不需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只身一人,赤手空拳即可行窃。

扒窃案件与其他盗窃案件相比,有着自身特有的规律。他们往往根据时空条件的变化、人员的流动以及警力分布的状况等,不断改变其活动方式和作案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扒窃案件的时间规律。一是扒窃案件的季节规律。 一般而言,春季和秋季扒窃活动最为活跃。这主要是因为春、秋两季为换装季节,人们因生活需要、兴趣使然,到商购物、高校学生返校、人员外出务工以及返乡收割和旅游的现象大量增加,从而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合相对较多,为扒窃分子作案创造了大量的空间,同时在春秋季节,人们衣着既不厚也不薄,扒窃分子易于行窃。另外,学生放假,民工过年返乡导致的冬运高峰期,也是扒窃分子作案的另一个高峰期。

二是扒窃案件的昼夜规律。一般而言,夜晚的发案率普遍高于白天,但是扒窃行为恰恰相反,大多数是发生在白天,这主要是因为白天人们外出的机会相对更多,人员聚集的场所更多,因而也为扒窃分子提供更多的下手机会。

三是扒窃案件的社会规律。所谓社会规律,是指由于具有社会性内容、循环往复的时间段落,如周、月、固定的节假日,以及上下班等特定的时段等。双休日、节假日正是人们消费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公安机关休息和轮休的时段,投入警力丰对减少,防范力量相对薄弱,扒窃分子利用人们忙于购物、旅游和探亲访友,随身携带的钱款较多的机会疯狂作案。元旦至春节期间人们为筹办年货而大量购物,扒窃分子也想借机捞一把过一个比较宽余的年,好好享受一下,这一时段也是扒窃的多发期。在每天的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由于上下班、上下学时间的限制,因而公交车上以及车站等地方人多拥挤,扒窃活动极为猖獗。 

虽然扒窃案件具有技术性强、作案手法隐藏、破案难度大等特点,九江市公安局及时总结反扒实战经验,并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不断提高侦查人员的反扒技巧,正确运用各种侦查策略,加大打打击力度,搞好治安防范,有效遏制扒窃案件上升的势头。 

一是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打击。 对于在一定时期内活动猖獗的地区、场所、应抓住要害、集中优势力量,组织专项斗争,通过狠抓一段时间,力争在短期内遏制扒窃行为猖獗的势头,重点以各类专项性行动的开展为契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一批社会危害较大的大案、要案,起到震慑扒窃分子、恢复群众心理安全感的作用。如浔阳区公安分局针对大中路步行街、浔阳路上的扒窃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抓获了一批扒窃人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加密天网视频探头建设。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天网视频探头在反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年都投入资金更新、加密城区的天网视频探头,以利于更好的打击扒窃违法犯罪行动。

三要加强各部门、警钟之间的协作配合。 为对抗司法制裁,许多扒窃分子不断变换作案地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行踪不定,四处流窜,有的甚至甲地作案、乙地藏身、丙地销赃,犯罪手法极为诡密,因此,在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犯罪人抓捕等方面,市公安局要求市局各部门、全市各县区之间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开展反扒工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问:被查车辆的处理?

答:关于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从严管理。

二是已着手电动车立法准备工作,并将电动车立法工作上报市人大列入2018年立法议事日程。

三是持续开展《打违治乱专项行动》,对盗抢的电动车和摩托车依法移交治安和刑侦部门处理。

四是进一步开展《打击飙车统一行动》,严惩飙车不法行为。

五是联合运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交通综合整治,推行道路交通社会综合治理。

六是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百日整治行动,并举办全市百日整治誓师大会。

   问:汽车上牌选号政策解答?

答:电动车上牌问题:凡是符合国家工信公告目录公布的电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可依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范》等部令要求,进行车辆注册登记,不在国家工信公告目录内的电动车,不能确定为机动车,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要求,因此不能上牌。为方便群众办理车辆上牌业务,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2018年上半年,我市将实行新能源汽车专用制式号牌,

新车注册改革措施: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式”办理,车辆注册办理时限更短,效率更高;二是选号实行公安部统一系统,号牌发放方式全国统一,号池维护管理全国统一,号码资源统一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互联网选号采取自编自选“20选一”或随机选号“50选一”,窗口选号小车实行“50选一”;大车和其它车辆实行“20选一”;四是为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在今年已实现了窗口随机选号和终端自助选号 

    问:户口清理整顿涉及哪些内容?

答:严格户口管理,事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事关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公安部自2014年开始部署为期三年的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三年来,九江市公安局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牢牢抓在手上,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向户口登记管理乱想宣战,向伪造买卖户口、身份证不法份子亮剑,向公安内部违法违规问题开刀,全面清理纠正户口登记“错、重、假”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全市累计梳查、清理各类疑似数据136018条,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1214个,清理违法违规户口11104个,基本实现了我市公民户口和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目标。

加快推进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建成各级人像比对系统,定期比对人像数据,实现对户口登记常态化监管。全面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有效防止了跨区域重复户口问题。建立完善全国公民身份证信息检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解决一些重号问题。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体统,健全与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应用部门单位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身份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