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6-06-23 16:08:29

{经会后整理)

一、全市库存量多少,市政府出台此项政策的背景如何?

答:截止5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库存面积644.65万平方米,去化时间为13.98个月,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宅187.12万平方米,去化时间为9.44个月。

2015 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消化房地产库存”作为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大任务”之一,省政府也于2016年2月6日出台了《江西省人民 政府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面调研我市商品房库存现状后,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我市商品房库存量偏大, 需要通过政策调节化解,另一方面化解商品房库存也可以加快房地产业资金流动,带动我市各项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购房职工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答:1、申请条件

(1)职工办理商业贷款是因购建自住住房,且在办理商业贷款时,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或选择了商业贷款,现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2)须将商业贷款提前还清并将商贷所购房屋作抵押,贷款额不超过房屋评估价80%。

(3)仅限在2004年1月1日后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方可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额度

不超过所欠商业贷款的余额,且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限。

3、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未婚及离异后未再婚的,需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处填写《婚姻状况声明》;

(2)借款合同、商贷还清凭证、最后一次还款单、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

(3)根据购(建)房性质不同,请分以下几种情况提供相关证件:

①购买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全额付款发票;

②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费发票。

4、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商转公”

(1)办理了组合贷款的职工;

(2职工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3)职工的商业住房贷款出现不良记录,即贷款逾期累计达6期或连续逾期3期。

三、购房者如何才能享受去库存文件中契税奖励优惠?

答:把握时间节点,此政策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明确契税缴纳时间算法,上述起止时间是以购房者到契税部门缴纳契税时间为准,不看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