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九江中院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始终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和综合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注重加强执行宣传工作
努力锻造过硬执行队伍
问●答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曹文彬
问:据了解,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落地落实,我市开展了为期1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九江执行工作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洽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部署,九江法院执行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二是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以为执行工作更多的是突出强制性、惩罚性。现在我们更注重的是善意文明执行,要求对被执行人企业,能够“活封”的绝不能“死封”,严禁超标的超期限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因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确因暂时困难不能履行债务的企业,一般不采取查封资产冻结账户措施,允许企业延续正常生产经营,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对被执行人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的,可暂不纳入失信失信名单或及时删除失信名单,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正常融资,今年,在全市法院开展十大善意文明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三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四是在全市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根据最高院和省院部署要求,我市两级法院从10月份开始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为期四个月专项执行行动,其中包括集中清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帐款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助推地方法治社会发展。
问:我们有时候会听到案件被“终本”了,是指案件不执行了么?
答: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人民群众对执行到位,实现判决所确定的合法利益充满了期待,然而在实践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执行不能案件占据执行案件很大比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即“终本”)正是为解决这部分“执行不能”的。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作了严格规定,包括要求必须依法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依法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约谈申请执行人等等。特别是规定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防止其借终本程序规避执行。同时建立终本案件库,此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旦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及时恢复执行。
案件“终本”后并不意味着就不执行了,其“后台”程序依然运行,“老赖”依然被惩戒,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被关注,一旦符合条件,执行程序仍将开启。“终本”是为了让一线执行法官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解脱出来,腾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应对那些被执行人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案件,从而提高执行效率。由此看来,“终本”只是暂时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永远的,我们的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失信者寸步难行,是逃不掉的!
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盛世明
问:2020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的关键之年,刚才了解到九江法院今年以来新收执行案件已超过18000余件,仍然处于高峰期,办案任务非常艰巨,请问对这一困难有什么针对性举措吗?
一是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九江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并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市委政法委与市中院牵头成立了由39家单位联合组成的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把解决执行难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建立了常态化运行协作机制。同时,法院还大力推动“三推送”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网格员协助执行、参与执行。通过以上措施,为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营造了有利外部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执行改革。九江法院积极推动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按照“大中心+小团队”模式,重塑执行实施办案流程。所谓“大中心”就是将执行实施中的初始接待、财产查控、格式化文书制作和送达、财产评估拍卖、终本案件管理、执行信访接待等事务性工作由中心集中办理。所谓“小团队”就是建立以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的团队办案模式,负责研判案情、制定方案、查人、找物、清场、应急处置和行为执行等工作。通过执行集约化流程改革,实现了“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益。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指挥平台33个模块功能,实现了“四管三统一”(管人、管事、管案、管质效;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执行管理模式。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减轻当事人负担。推行文档电子化,实现电子卷宗即时生成,关键节点自动推送,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法官的工作压力。加大“一案一账户”系统管理,推动执行案款收支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
四是注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和执行宣传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见证重大疑难案件执行、重大清场行动、跨区域重大行动等,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继续延续与当地媒体的友好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本地媒体优势,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真正了解执行工作。
总的来说,通过这几方面努力,较好破解了案件逐年增加给执行办案带来的压力。谢谢!
问:今年新冠疫情对执行工作是否造成影响,你们是如何应对的?
一是转变执行行为,促进执行目的顺利实现。疫情发生后,九江中院在上级领导下,迅速反应,果断应对,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做好相关执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在疫情时期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尽量采取非接触的执行方式,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审慎采用拘留措施,尽量采取如书面通知、释明法律、责令具结悔过、罚款等,促进执行目的的实现。
二是调整办案模式,变线下为线上,冲抵疫情影响。利用网络手段,强化人员查找及财产查控力度,充分运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系统“总对总”查控平台以及江西高院点对点查控平台开展执行财产查控工作。今年以来共发起网络查询4万余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疫情期间不动产网络查询通道,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与市公安局深化落实机动车司法网络查控协作机制,推进专网互联办理机动车查封解封业务。
三是依法精简执行流程机制,适应特殊时期执行工作需要。在疫情期间,常规流程的高效性将受到影响,九江法院精简执行流程机制,适应特殊时期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执行指挥平台事项委托功能,开展财产保全、执行线索核实、财产查控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执行通知、告知执行进展、约谈当事人等。特别是在环节较多的财产拍卖环节,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云网拍”方式,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直播看样,减少人员聚集,在确保顺利执结案件的同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和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