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主要包括这些……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20-09-16 15:13:03

 

9月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统计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2020年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暨户口整顿专题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熊运锋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情况

 

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工作总体安排
(一)普查目的。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掌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是指我国海关关境。
(三)普查指标。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共四种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全部住户都需登记,共22个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在短表登记完成后抽取10%的户登记,共48个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共16个普查指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共8个普查指标。
(四)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五)普查登记原则。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六)普查登记方式。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
(七)数据采集手段。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手持移动终端(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直报数据。
(八)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此次人口普查全市将动员约1.8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进入160多万户家庭进行登记,组织难度大,工作要求高,时间跨度长。为确保普查顺利开展,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落实电子采集设备和物资,进行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绘制普查地图,整理部门行政资料,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调查等。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顺利开展普查登记打好基础。
2.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结合行政记录进行比对复查和数据评估,开展普查登记质量检查和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中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登记难度最高的关键阶段,直接关系普查数据质量,决定普查成败。
3.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数据汇总,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这是整个普查的成果应用阶段,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人口数据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方案设计上大体保持了稳定,但在普查内容、普查登记方式以及数据采集手段等方面有较大变化。普查内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普查登记方式主要是增加了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数据采集手段由纸质表登记光电录入并逐级上报改为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和联网直报数据,同时利用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开展人口普查数据的比对复查和评估。
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情况
在省人普办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疫情和汛情影响,紧扣目标任务,倒排工作日期,加强机制建设,压实各方责任,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全面部署高位推动。2020年1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发〔2020〕6 号),全面部署我市人口普查工作。6月3日,召开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全市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重点任务。7月29日,我市在组织收听国务院和省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员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全力抓好“四个落实”。按照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进度要求,在关键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机构、人员、经费、电子采集设备“四落实”,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普查机构组建;抽调人员组建了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内设相应的工作职能组,加强普查人员力量;落实了市、县普查经费;各地均完成了电子采集设备(PAD)采购程序。
(三) 统筹部署普查试点。认真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普查试点,顺利完成在瑞昌市湓城街道开展的市级综合试点,统筹安排县级综合试点全覆盖,达到了检验普查方案,积累普查经验,锻炼普查队伍的目的,为普查正式开展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四)圆满完成区划绘图。此次普查区域绘图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全面清查建筑物,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在历次人口普查中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各地抢抓进度,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区划绘图工作。共完成普查区划分2372个,普查小区划分21073个,建筑物标绘99.7万个。
(五)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分期分批举办了全市区划绘图培训班以及全市综合业务培训班,两次培训均下沉到乡镇一级,共培训630余人次。对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流程、人口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数据采集处理流程与程序等专题进行全面讲解,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练习,确保学员掌握普查业务和实操能力。
(六)积极开展户口整顿。开展户口整顿、摸清人口底数,是全面开展人口普查,确保人口普查质量的基本前提,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户口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等会,市公安局陈支队长会发布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岭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岭介绍户口整顿有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文件精神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部署,从5月15日到9月10日期间,我市公安机关投入985名民警,组织1458名乡、镇、村干部共同参予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我市共普查人口1649254户,5262940人,解决常住人口待定人员2544人,变更户口项10.5万个,已经投入47.4万元工作经费,开展 93次培训会,入户核查率达到了99.8%,确保了我市人口户籍资料的准确详实,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明确重点,科学布局,确保研究部署“全覆盖”

为确保我市七普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做实,市局将户口清理整顿作为贯穿2020年全年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研究,精心谋划。一是强化统筹规划。自2020年6月召开第一次市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后,市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印发了《九江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九江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局领导任组长,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出入境、科技信息化支队、警务保障处、宣传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狠抓部署推动。2020年8月20日,市局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再次进行动员部署,确保职责入心、任务到人、挂图推进,市局要求各地每天上报入户核查量,支队将每周编发通报,连续两周排名后三名的地方,直接约谈分管局领导。三是突出核查重点。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省厅下发的重点核查数据进行了逐项比对,截止9月9日,下发任务数据100%核查清零。

全警动员,强势推进,确保职责任务“全覆盖”

为确保户口清理整顿取得实效,市局明确了局领导、县区分局、基层派出所等各层面职责任务。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市局领导每天过问入户核查进度,对照日报表,电话督导排名靠后的县区;县区局领导每天调度,了解辖区工作进度,掌握难点问题,保障人员和经费,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了活动扎实推进。二是明确机关职责。市局治安支队专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局出入境、刑侦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在日常工作基础上,利用“弹性警务”,具体负责全市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到对口社区警务室期间,深入开展入户活动。三是压实基层责任。各县区分局都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管局领导亲自调度,明确派出所主体责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多警种联动,协同各基层组织、统计、民政等职能单位,进社区家庭、入企业单位、访集市商户共同参与,开展核对工作。

内外兼修,强化宣传,确保活动推广“全覆盖”

坚持“点面结合、无缝对接”,将入户宣传与社会面宣传相结合,全面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一是扎实练好“内功”。依托公安网主页,开辟活动宣传板块;针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定期通报点评,推广亮点经验;制定学习材料“口袋书”,将活动目标、工作原则、方法举措等印发至全体民警、辅警,人手一册、随身携带,对照落实。鼓励民警发动家属,积极做好“社会宣传员”。二是全力练好“外功”。收集创作七普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宣传口号和宣传标语近70余条,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子屏、标语、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宣传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初步统计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3492次,让百姓知道国家政策和要求,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建好宣传阵地。精心设置宣传点位,在全区重点路口、关键部位及各类公安服务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积极向社会传达活动讯息,建立融媒体宣传格局,在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传统媒介传播功效的同时,依托市局“平安九江”、“九江公安”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型传播传播渠道,推送了“户口整顿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九江市户口清理整顿通告”等15条信息,有效实现了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率。
户口管理工作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借此机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两点:一是出生落户,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持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申请落户,落户必须随父或随母;二是死亡注销,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的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市直相关单位做好人口数据对接,尽力服务好企业、方便到群众,希望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公安工作。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熊运锋

答记者问

 

 
问:目前人户分离普遍存在,也就是人口的户籍登记地和居住地是分开的,流动人口也大量增加,有怎样的办法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答:虽然影响普查的数据准确性有很多因素,但我们也有很多优势和措施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一是人口普查是一个政府行为,有强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在市人民政府的文件(九府发〔2020〕6 号)中,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了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二是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比如户口整顿工作。户口整顿就是要在登记前摸清人户分离的有多少,流动人口有多少,出生人口有多少,死亡人口有多少,户口整顿成果,为正式登记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还有比对复查。短表和长表登记结束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依据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分别对普查短表、长表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各级普查办。基层普查办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照比对结果进行查遗补漏,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根据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办公室设立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四是广大人民群众总体上来讲是支持并配合国家的重大调查,这是一个很大基础性优势。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董晓玲

答记者问

 

 

问:人口普查时点越来越近了,请问普查对象要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答: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比如说医院、学校的分布,市政设施的建设等等。每个公民、市民作为普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的回答普查表所提的项目的信息。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则在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入口,按照自主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普查机构将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如果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县(市、区)普查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如果阻挠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市统计局社会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熊莎

答记者问

 

 

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对个人信息的意识都很强,特别是这次人口普查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的填报,大家可能会担心会泄露个人信息,请问如何消除大家的顾虑?

 

答:人口普查要依法普查,要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来进行普查。有一些普查对象担心个人资料可能会泄露,可能会成为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9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给予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也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提供,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们将组织全市普查员签订保密协议,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更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请大家大力宣传,消除广大普查对象的顾虑,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信息。

 

问:这次普查登记包括住房项目。这一点社会的关注度很高,对这次人口普查住房登记的结果是否用于开征房产税存在质疑。你能否给大家解释一下?

 

答:这方面的网络舆情我们也关注到了。其实,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人口普查的问卷里就设置了有关住房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也对住房项目进行过登记。因此,住房项目并不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增的登记项目,其登记结果主要用于反映人民的居住状况,并不是房屋的价格,与房产税没有联系。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岭

答记者问

 

 

问:农村户口能转为城镇户口吗?

 

答:根据九江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我市户口性质已全部转为居民户口,没有以往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如市民户口本还未更换,可到辖区地派出所说明原因,免费更换。

 

问:孩子是乡下户口,想把他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市但我买的是门面能迁吗?

 

 

 

答:首先欢迎农村人口到城区落户,凭房屋产权证明和户口本到门面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另外需要提醒的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是不允许单独立户的,如果孩子未满18岁,需要一位监护人共同迁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