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这样抓好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20-07-03 17:04:10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办等单位联合举办2020年九江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7月2日上午,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九江市民政局联合召开2020年九江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第六场 )—九江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市民政局调研员 黄晓军
市民政局调研员黄晓军发布“全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成效”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我的发布主题是:“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兜底性保障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来宾和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向一直以来关心关注九江民政事业发展、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五个一批”的精准脱贫措施,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社会保障兜底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担负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底线任务。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实现脱贫的对象,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性制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较好实现了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兜”住了最困难群体,“保”住了最基本生活,有效稳固了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兜底保障坚实有力。首先是逐年提高保障标准。今年2月,市政府下达《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5元、达到705元,增幅10.16%;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470元,增幅22.08%;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15元,增幅9.58%;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10元,达到每人每月615元,增幅21.78%;分散供养标准提高110元,达到每人每月510元,后于5月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5元,增幅53.75%,实现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的统一。同时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00元、300元,自理人员护理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和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其次是建立低保延退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今年4月,制定了《九江市低保对象延期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公开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因支出型贫困纳入低保的家庭等五类低保对象可视情实行延期退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和价格临时补贴制度,确保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兜底中的兜底”功能。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了《九江市本级临时救助操作办法(暂行)》,明确了救助范围,将其扩大为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同时增加了“特别救助”,提高了救助标准,按不同的救助对象和不同的比例实施救助,救助金额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时效,对于突发型、急难型救助且资金数额较小的,可直接在乡镇受理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6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7.0051万元。启动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购联动机制的通知》,通过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缓解了因物价快速上涨给困难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今年以来,累计为58.8739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514.23万元。

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确保社会保障政策全面有效落实。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今年3月,我局印发了《2020年九江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拓展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治理“清理纠正低保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等七个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得力、信息数据不精准等问题,严密防范“错保”和“漏保”现象。加大重点督查力度,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对我市未脱贫人口较多的6个县(市)、未脱贫人口较多的50个行政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入户走访、村干部谈话、查阅资金等举措开展督导,督促基层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截止6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02198户15099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0360.42万元。城市低保对象21822户32464 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255.39万元。全市特困对象总数16086人,累计发放资金6293.5754万元。农村特困对象1530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344人、分散供养对象9959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8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56人、分散供养对象427人。

四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积极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以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按照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会同残联组织、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有效落实。严格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为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45.87万元,惠及8.9万残疾人。

五是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指示要求,我局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与相关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全面运用居民家庭中心核对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将认定的贫困群众定期推送给相关成员单位,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召开了全市城镇脱贫解困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协调推进会,稳步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安排专项资金及配套工作经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截止到6月底,全市城镇贫困群众对象共6909户10812人,其中,城镇特困对象555户570人,城镇低保对象6093户9805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身份人数共437人。社会慈善组织帮扶人数共208人,支出资金15.184万元,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帮扶共398人,支出资金21.8万元。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以更坚定的理想信念、更精准的思路举措、更扎实的奋斗姿态,积极主动作为,勇担职责使命,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工作,真正盯住最艰巨的地方、瞄准最困难的群众、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民政工作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再次感谢新闻媒体记者对九江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吴松

答记者问

 

问题1:残疾人两项补贴主要内容、申请条件是什么?目前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1.残疾人两项补贴主要内容: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为了弥补残疾人由于自身残疾而导致获取收入困难、生活费用额外增加,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上单独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一项生活补贴。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为了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确保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料,单独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于照料服务的一项社会福利补贴。2.申请条件。具有九江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还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应具有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3.补贴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元/月,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元/月。

 

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人

汤高峰

答记者问

 

 

问题2:据了解,我市已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请问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截至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市于2017年5月正式成立了居民家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运用大数据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准核定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在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施,一是在纵向上向省级核对中心发送核对请求后通过省核对平台开展在线查询,实现全省范围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收集;二是在横向上通过与市本级信息共享协议单位开展数据交换实施信息归集,最终将省、市两级核对平台的信息进行二合一后返回县级核对部门并形成核对报告,为县级民政部门及时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重要参考。截至目前,九江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已与市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7个单位及驻市38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实现了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信息共享目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信息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精准度也进一步提高。

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自成立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凡申请必核对、凡核对必授权”的原则,全面对社会救助领域新申请对象和在保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近三年来,全市各县(市、区)累计发起信息查询60余万人次,核对结果预警近2.5万人次。通过信息化核对,为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提供了重要参考,大大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有效避免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发生,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负责人

黄纪铭

答记者问

 

问题3:近年来,民政部门曾多次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请问今年的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和之前开展过的几次整治活动相比有什么不同,采取哪些更加有力、更加严格的举措?

谢谢这位记者对我们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兜底政策落地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目标,今年3月份,我们印发了《2020年九江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扎实开展,到12月份结束。今年的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和以往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治理目标站位高。今年是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从“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入手,坚持上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今年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综合评估范围。二是治理范围面拓宽。以前专项治理的范围局限于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今年增加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临时救助和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加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力度等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内容。三是治理督导力度大。一方面,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

 

报电话。要通过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强督办查处力度。另一方面,今年市民政局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调研督导组,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解决。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新增城市低保564户873人,退出城市低保1001户1471人;新增农村低保6217户8859人,退出农村低保4675户6866人;新增城市特困对象60人,核销30人;新增农村特困对象263人,核销7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