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2018年度“财政账本”,九江“家底”了解一下?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9-01-17 10:33:43

1月17日上午,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黎咏华介绍2018年九江市经济运行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发布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黎咏华

2018年市财政局

全力服务“重大项目见效年”活动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推动经济和财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018年全市财政运行主要有五个特点

1

收入预算执行“稳”

一是增长势头保持平稳。全年财政收入突破500亿元,完成508亿元,同比增收46.8亿元,增长10.1%,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7.9亿元,总量全省第二,同比增收5.4亿元,增长2.0%。

二是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29.1亿元,增长15.8%,增幅居全省第三,税收占比84.5%,比上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3.2个百分点。

三是县级财政稳步发展。2018年全市所有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有10个县(市、区)收入增幅在两位数以上,其中湖口县、瑞昌市增幅分别为35.9%、20.6%。从总量来看,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有开发区、瑞昌市、湖口县、浔阳区、濂溪区等五个县区,开发区收入高达112.8亿元,当年新增湖口过40亿元,新增武宁、德安和柴桑区过20亿元。

双创科技园区

2

服务发展措施“实”

一是积极运用财政金融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利用“财园信贷通”“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财税金融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财园信贷通”全年共放贷26.98亿元,为全市719家中小微企业减负利息支出3309万元;积极推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筹资规模扩大至7.2亿元;2018年,倒贷“资金池”为全市66户企业完成87笔倒贷业务,累计提供倒贷资金22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000余万元.

二是突出重点,部门合力加大经费投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全面做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长江“最美岸线”建设、长江经济带航运中心建设、“厕所革命”、“三城同创”等工作的经费保障,促进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争取扶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国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申报成功,3年可获中央财政补助6亿元;九江开发区获批升级转型示范区,3年可获中央财政补助5000万元;获得了上级财政长江经济带建设补助共计2.46亿元;获得了上级财政污水垃圾处理相关专项资金合计1.76亿元。

3

保障民生力度“大”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6.3亿元,同比增支28亿元。其中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民生方面支出高达444.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9%。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财政社保资金支出完成144.8亿元,同比增长1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由630元提高至71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提高到3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05元。

二是扎实推进教科文事业发展。足额落实义务教育改革配套资金6.1亿元,保障全市普通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投入,安排220万元用于资助专利项目申报保护。

三是务实开展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2018年市本级已下达扶贫资金1.58亿元,比上年增长40.5%,

四是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众发放补贴。按月及时将廉租房租赁补贴兑现到市中心城区411户近805人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对象的手中,全年共发放补贴67.39万元,确保做到应补尽补。

五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下达农民低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资金共计27.56亿元。

4

深化改革成效“好”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八里湖新区财政体制,协调税务等部门共同核定八里湖新区收支基数。

二是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金控集团的组建工作,大力支持市五大集团发展,不断增强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是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截至2018年底九江市纳入全国PPP项目库项目共计19个,总投资达188.36亿元,当年新增项目9个,新增投资126.83亿元,项目落地率高达71%。

四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减证便民”、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不再受理代理记账执业职格审批,由代理记账机构注册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受理。

五是顺利启动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层层选拔了一批会计领军人才进行培养,为推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支撑。

六是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率先在全省财政系统成功部署并上线“态势感知系统”,开展“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实施“财政云桌面”试点,改造了升级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5

财政监管突出“严”

一是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重点检查、重点抽查、督导巡查以及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搭建“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九江市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经有498个成员单位、224个乡镇街道纳入平台监管,2018年该平台录入惠农补贴信息649.11万条,累计金额51.3亿元,录入涉农项目4.73万个,累计金额67.5亿元,网站访问量128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12万人,成功构建了对涉农财政资金的全程预警监管和智慧管理新模式。

三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出台《九江市财政投资评审规则》,健全了财政投资评审的规章制度。全市完成投资评审项目3963项,审减金额为19.15亿元,审减率达10.34%。

四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组织七个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市直七个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在市直部门预算单位中全面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进一步夯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五是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明确了九江市城区2018-2019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调整了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六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力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

七是进一步规范债务资金管理。做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八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研究出台了《九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了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向市财政局的同志提问,继续往下看!

发布会现场

江南都市报记者提问

问:现在,养老服务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财政对养老服务产业有补助吗?具体补助标准又是什么?

答:近日,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保障人民养老基本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普通型、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省财政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租赁用房、公建民营的减半补助。在此基础上,市财政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中心城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普通型、护理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兴办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一年的,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1500元、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75万元、125万元;对租赁用房、公建民营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750元、125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37.5万元、62.5万元。对市中心城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接收本辖区户籍老年人且入住满一个月以上的(不含政府供养对象),给予每张每月补50元床位运营补助,补贴期限三年。

对按规划和标准建设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省财政给予补助10-20万元/个。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对中心城区按规划和标准建设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5-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运营半年以上的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贴。

2019年,我市财政年初预算已专项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九江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问:有的出租车司机反映,这两年领到的油价补贴越来越少,而且好像和其他地方的标准不一样,是怎么回事?是否有固定的发放时间?

答:根据省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和林业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规定,自2015年至2019年,对出租车等行业的油价补贴以2014年补贴资金为基数逐年递减(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且补贴资金与用油量及油价无关。上级下达给各个县区的出租车油补资金就是依据上述原则按总量分配的,具体发放到出租车司机手上的补贴资金如何分配,就是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具体可咨询当地交通、财政部门。

江报新闻记者提问

问:请问市财政在投入保障上如何策应我市乡村振兴战略?

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去年1号文件就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我市乡村振兴的近期和中长期的奋斗目标。积极策应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筹集和管理好有关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是财政部门应尽的职责。一是建立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2018年我市仅新农村建设资金就较上年新增安排1亿元,总量达2.46亿元,2019年还将继续加大投入。二是逐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就市本级财政而言,就是要加强市本级支农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进一步清理归并合理设置专项资金,建立职责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使用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九江新闻网记者提问

问:我市财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面主要做了哪些的工作?

答:脱贫攻坚是政治任务,更是为民情怀。近年来,市财政主动作为,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带动、资金驱动、机制推动作用,从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入手,为我市如期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保障优先,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市共筹集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15亿元,比2017年增长9.3%,其中,市本级筹集并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8亿元,比2017年增长40.5%。二是坚持制度为本,规范资金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修订我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市级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标准、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便更好发挥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效益。作为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我们高度重视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先后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此外,我们还利用信息化手段,2018年成功上线运行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规范了资金运行,确保了资金安全。

中国江西网记者提问

问:去年以来中央、省、市都对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高度重视,请问我市在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政策?

答:去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编牢城镇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对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托底功能,城镇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就医、就学、住房得到基本保障。

保障对象:以我市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贫困群众贫困线,将城镇贫困群众界定为三大类别,一是城镇特困人员(A卡户),二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B卡户),三是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C卡户)。

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1.稳步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按照10%左右的增幅提高,2018年达到58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每年按照9%左右的增幅提高,2018年达到380元/月。对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群众要及时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切实落实应保尽保,保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合理比例,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均保障人数、整户保障比例和常补对象保障比例。积极将进城居住、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农业人口中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人群纳入居住证所在地城镇低保保障范围。千方百计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就业走出生活困境,对他们就业稳定后实施1至2年(其中残疾对象实施2至3年)的低保待遇延退,让其逐渐过渡恢复发展。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并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稳步提高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应将符合城镇特困人员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进行身份转换,确保其享有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的合法权益。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2018年达到755元/月。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20%安排照料护理经费。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床位不少于100张的护理型养老院,确保到2020年实现特困人员失能护理服务全覆盖。加大对城镇孤儿保障力度,2018年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800元/月,机构供养孤儿标准达到1200元/月。

3.稳步推进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帮扶解困工作。对于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在当地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且发生重大支出,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C卡户),按照应保尽保、应进尽进的原则,在城镇低保动态管理中可将其纳入低保保障;对于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因无住房导致短期内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员,积极实施各项对应政策予以帮扶,助其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