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蔡 征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 峰 市工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方保平 6月2日上午09:30,市政府新闻办、市金融办召开2022年九江市企业上市工作暨《关于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征作主发布词,介绍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情况和《关于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宣传。根据本次发布会的主题和议程安排,由我先简要汇报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情况,并对近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企业上市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2018年开始,我市持续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迈出坚实步伐,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是实施成果好。新培育上市公司3家(包括九江银行、晨光新材、善水科技),市级财政累计兑现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近2000万元。目前,还有欧克科技、德福科技、美庐生物三家企业在审,1家企业已完成辅导验收,企业上市有望再结硕果。二是发展后劲足。按照“县里建小库、市里建大库、力争进省库”的工作思路,分级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全市有88家企业进入省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数量排名全省第三;市县后备库入库企业达500家,企业梯队不断壮大。三是推进力度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多次指示批示,亲自部署推进。常务副市长担任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问题协调会。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实施“一企一专班”,明确挂点领导和帮扶部门。各县(市、区)将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书记、县长”工程,强力推进落实。 二、《关于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情况介绍 (一)文件背景 我市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注册制落地见效,北交所设立运行,新三板改革持续深化;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作出了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重要决策,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此次新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四个部分。在与2018年《实施意见》保持衔接的同时,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升级”部署、提出了一揽子“升级”措施。 1.“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首先体现在工作目标的升级。主要锚定三大目标: 一是“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市、区)每年有一家企业上市挂牌、五年有一家企业主板上市,到2025年底,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 二是“企业后备梯队更坚实”。力争每年动态保持3家以上企业在证监会(交易所)审核、3家以上企业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10家以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100家以上企业进入省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三是“直接融资量质再提升”。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新增直接融资额2000亿元以上,资本市场融资额100亿元以上。 2.“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重点体现在工作措施的升级。《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强基培育行动、股改提速行动、奖补升级行动、资本入浔行动”四大行动,共计13条扶持措施。 强基培育行动:包括做强后备企业梯队、整合专业机构力量、发挥平台资源优势三个方面,提出了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完善金融专家服务团机制、探索设立“映山红”子基金、建立免抵押担保融资服务机制等扶持措施。 股改提速行动:包括加强政策引导、降低股改成本、优化政务服务三个方面,提出了鼓励企业引进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加大税费优惠力度、限时办理上市事项等扶持措施。 奖补升级行动:包括提高市级财政奖补标准、加大新三板奖补力度、突出研发投入奖补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市级财政奖补标准、明确北交所上市奖补、优化分阶段奖补、给予新三板企业督导费用补贴、利用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研发等扶持措施。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奖补措施,形成省、市、县三级政策叠加效应。 资本入浔行动:主要包括支持引进上市公司、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募投项目落地、丰富直接融资形式四个方面,提出了企业“借壳”上市和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进行奖补、募投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等扶持措施。 “十四五”时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将树立“抓上市就是抓高质量发展、谋上市就是谋九江未来”的工作理念,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着力发展一批有竞争力、创新力、带动力的上市公司,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赋能添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问 ● 答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大家关心的话题提出了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答:非常感谢记者的提问。新的《实施意见》对企业上市有关政策和措施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地升级和完善,将更加契合企业上市工作规律,更加精准帮扶到企业需求,激发企业上市的积极性。这里我就四大行动部分重点政策进一步作个解读。 强基培育行动方面:①建立动态管理的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每家企业都明确挂点领导、工作专班、上市方案和工作机制,从而整合政府、企业、中介机构等多方资源和力量,增强工作合力。②进一步完善金融专家服务团机制,邀请一批实力强、业绩好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和省股交中心的专业人士参加专家服务团,发挥“集成作战”优势,组织协调证券、银行等机构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保荐、投资、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为企业上市提供全方位支持。 股改提速行动方面:①为引导和支持企业股改,文件提出了一项新政策,即:企业完成股改且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将可获得最高40万元的财政奖补,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股改资金压力。②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要求,提高企业上市服务能级,对进入省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其在股改过程中的涉及审批备案事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资产转让、证照补办、募投项目保障等问题,有关部门应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奖补升级行动方面:市级财政奖补标准翻了一倍,由2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企业境内首发上市,按照“完成股改、辅导验收、受理申报、首发上市”四个阶段,共计1000万元。企业境外首发上市,奖补标准也增加到1000万元。此外,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的,市、县两级奖补标准由过去的150万元提高到最高290万元,其中包括连续三年每年给予30万元持续督导费用补贴,有利于挂牌企业轻装上阵。 资本入浔行动方面:①支持引进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上市公司,文件提出,对在境内重组上市(借壳)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企业,参照首发上市奖补标准,由市级财政、受益财政按“一事一议”方式分别给予奖补;对注册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由受益财政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补。②为支持企业募投项目落地,对企业首发上市或资本市场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我市的,视为新引进项目予以奖励,募投项目享受不低于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相关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将在项目立项、用地、资金、环评等方面予以支持。 文件已经出台,关键在于落实。希望媒体朋友们积极宣传企业上市惠企政策,也呼吁企业家们,把握政策机遇,坚定上市信心,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发展。市金融办将积极履职尽责,会同相关部门一道,确保各项政策高效、准确兑现,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地。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政策上有哪些变化?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峰回答记者提问 答:非常感谢记者的提问。感谢新闻媒体届朋友一直以来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引领我市“映山红行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市政府出台了“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为了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我们在财政奖补政策上进行了细化升级,促进企业发展。主要体现在6个字上:提标、扩面、新增。具体是: 一是提高了上市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首发上市企业,市级财政奖补标准翻了一番,由2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二是新增了挂牌奖补政策:一是在原有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企业成功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市级财政再奖补50万元;二是对已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从企业挂牌后下一个会计年度起,受益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30万元持续督导费用补贴。三是企业完成股改且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受益财政奖补30万元;其中在“专精特新”板块挂牌的,市级财政另奖补10万元。 三是突出了研发投入奖补:对于同时满足进入了江西省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协议并完成股改;获得独角兽企业、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之一这三个条件的企业,鼓励受益财政按有关规定提前向企业发放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职能,全力助推我市“映山红行动”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