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九江市政府新闻办、市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进行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主发布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宇翔
我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团结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宣传氛围营造、运行机制落实,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确定了33项重点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实。
2019年中央将研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除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主要有三个方面:
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
深化增值税改革,明显降低实体经济增值税税负;
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
四项减税政策
2019年1月18日,中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率先出台。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了四项减税政策:
一是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二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
三是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六税两附加”。
四是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江西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
今年2月2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即50%,江西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此为开端,减税降费工作在我市正式拉开全年帷幕。2019年,预计我市将有9万多户小微企业享受此批减税降费政策的红利。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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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向市税务局的同志提问,继续往下看!
1.您刚刚的发言中提到江西按50%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的“六税两附加”,如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其他地方税费优惠的,是否还可以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减税政策。
举例说明:
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政策叠加后,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50%,实际税负仅为2%。其他还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税、地下建筑土地使用税、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均可以叠加享受该政策。
2、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政策叠加后,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金账簿印花税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50%,实际税负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2.刚刚您也提到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许多优惠政策,请问目前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否复杂,企业享受优惠前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审批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3.您刚刚的发言中提到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请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初创科技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4.我们知道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9年以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为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刚刚在您的发言中提到将会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请问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答: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的一项品牌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六年。今年的活动适应税务机构改革后的特点,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彰显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打造快捷便利的新速度、搭建稳定高效的新平台、开创携手共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释放更为明显的改革红利”等重大改革任务落地生效,让便民办税春风常吹常新、四季拂面。在行动内容上,今年我们聚焦纳税人所期所盼,全年共推出4类14项82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通过推出提速优化流程、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退税办理“四个提速”4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和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3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