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九江检察机关打算这样干!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09-27 15:21:59

 

9月27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部部长曹忠彭介绍九江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部部长曹忠彭

 

 

扫黑除恶  九江检察机关这样干!

 

 
 

   2018年初,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市委的工作要求,自觉站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以坚定的态度、必胜的决心、有力的措施,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认识。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项斗争工作,把扫黑除恶工作既看作是一项业务工作,更看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年初,市检察院党组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干警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实效上求实。

 

抓好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少健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专门的办公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也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指派了专门的联络员。两级院共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15个,市检察院成立2个办案指导组,共有95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办理该类案件,并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

 

检察长靠前指挥。检察长是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两级院均建立了检察长履职履责台账。两级院检察长勇于担当,靠前指挥,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11件,鼓舞了干警士气、壮大了斗争声威。

 

以督导促整改。5月份以来,省委、省检察院、市委多次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从反馈情况看,我市专项斗争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处于前列。同时,我们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不仅是照单全收,更是照单全改。使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真正达到“看得明白、说得清楚、搬得出来”。此外,市检察院扫黑办起草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督查内容》,由市检察院领导带队对挂点院进行督导落实。

 

 

 履行检察职能,严惩黑恶犯罪

严格依法办案。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成功起诉了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诉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并深挖出了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

 

提前介入侦查。市检察院要求涉黑涉恶案件在批捕、起诉阶段,一律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帮助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各基层院全部与公安机关会签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文件,使提前介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加强办案指导。努力提升办案水平,形成责任到位、上下互动、一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态势。5月2日,市检察院挂牌督办了3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了领导亲办,责任明确。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摸排梳理线索。市检察院纪检组与扫黑办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加强线索管理。两级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指派专人负责接听、处理举报线索。

市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0792-8582000,手机15374312309,邮箱jjjc8582000@sina.com。地址是庐山大道67号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涉黑涉恶线索绿色通道,一旦发现此类线索优先处置、严格保密。

 

加强衔接配合。两级院主动加强与同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部门联系,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召开联席会议、案件讨论会23次,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市检察院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市扫黑办的案件督导组,对全市范围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导检查。

 

广泛宣传发动。市县两级检察院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信息260余条,扩大了专项斗争社会知晓度。在检务公开栏、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通过电子屏、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固定宣传牌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斗争工作,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工作  打算这样干

 

市县两级检察院将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政治站位、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办案质量六个方面,通过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政治站位再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工作,中央持续推进,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上级单位不断强化督导。我们将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工作责任再压实。两级院党组将加强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深刻认识形势变化,发现、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检察长带头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发挥扫黑办调动指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办案效果再提升。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落实,我们将加强黑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全面提升出庭规范化、策略化和实效化水平,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依法严格掌握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规范、精品案件,从而带动全市刑事检察人员业务水平稳步提升。

 

 

整体合力再强化。市检察院将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指导,继续强化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等会诊、把关功能。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市县扫黑办的组织协调,主动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意度和知晓率“双提升”的工作要求,组织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广领域、无缝隙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努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结合办案开展研判,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有效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的功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向市检察院的同志发问,继续往下看!

 

发布会现场

 

 
九江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问:怎么辨别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涉恶案件有何具体犯罪特点?

 

答:可以根据犯罪特征来辨别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主要特征: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江南都市报记者提问

 

问: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多久?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2018年是深入推进期,2019年是重点攻坚期,2020年长效机制形成期。

目标任务:(1)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3)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九江新闻网记者提问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三年,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按照中央、省市精神,总体要求是:(1)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具体步骤:(1)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3)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江西手机报记者提问

 

问: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传达政策文件到位、成立工作机构到位、组织宣传到位。(2)落实政治责任,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亲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并将主体责任与主办责任相结合。(3)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从严把握不捕不诉条件,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件的文书备案、请示汇报、上级院审定等工作机制。(4)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5)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对组织、领导及骨干成员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理。(6)坚持“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同时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7)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8)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九江发布小编 

 

问: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以往的“打”黑除恶有何不同?

 

答: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重打轻防,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增加到了近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