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家底我不累 如实申报你最美 九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了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09-13 15:10:44

 

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并及时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于8月至12月举办“贯彻十一届六次全会,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9月13日上午,市统计局调研员王弟权介绍九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暨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成就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市统计局调研员王弟权

 

01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了!

 

 普查周期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18年,我国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普查的时点时期 

 

四经普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及范围 

 

四经普的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02

九江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安排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4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金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九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6月,市经普办成立了由34个部门组成的九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目前,全市正在实施单位清查工作,通过“地毯式”入户单位清查,摸清区域内各类单位的底数和行业分布,确保经济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正确界定经济普查表的发放范围,夯实普查登记的基础,明年1月1日起,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从2017年底开始准备,整个普查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普查准备阶段

 

2018年1月至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拟定工作计划,制定普查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各级政府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普查工作,培训普查人员,进行普查试点和单位核查,全面开展宣传动员。这些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2.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评估和数据上报阶段

 

2019年1月至6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评估和数据上报。县级普查机构在这一阶段必须要完成普查表的收集、整理和审核、修正和上报工作。统计系统还将进行普查数据的逐级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

 

 
 

 

 3.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各级普查机构发布普查数据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总结表彰等工作。

 

 
 

 

03

数据话改革!带你看九江市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辉煌成就

 

从九江这座城市的变迁看,四十年来,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根本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生产总值是1978年的284.3倍,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财政总收入连跨四个百亿元台阶,产业结构由“一、二、三”调整为“二、三、一”。 

 

 
 

 

 2.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粮食、棉花、油料、肉类水产品产量成倍增长。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160万农民过上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的新生活。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权制度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

 

 
 

 

 

 3.工业经济高速增长

 

2001—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5%,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是2000年的39.1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扭亏为盈,比2000年(亏损3.72亿元)增加了477.98亿元。发电量、水泥、钢材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加。重点培育了五大主导产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重点打造“5+1”千亿产业集群。园区不断发展壮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高居全省第3位。

 

 
 

 

 

 4.对外开放取得重大成效

 

1978到2017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3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1978年的186.2倍,出口额是1990年的201倍,实际利用外资是1985年的757.4倍。

 

 
 

 

 

 5.基层设施完善、旅游经济迅猛发展

 

形成铁路、公路、水运和空运于一体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铁路发展迅猛,由“盲肠末端”变成四面辐射的枢纽。公路建设日新月异,真正实现四通八达。水运得到全面开发,优势获得充分展现。民航建设取得突破,“空中走廊”已经建成。城市建设整体推进,先后新建、扩建、改建了浔阳路、十里大道、长虹大道等市区主要道路,实现了从甘棠湖、南门湖的“两湖”时代到八里湖时代的历史性跨越,正加速从八里湖时代走向赛城湖时代。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土地面积达到127.09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102.34万人;城镇化率于2015年首次突破50%,2017年达到53.77%,比1978年提高43.47个百分点。旅游经济突破性发展,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先后突破亿人次和千亿元。

 

 
 

 

 

 6.居民生活水平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由1978年的12元增加到2017年的30047元。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恩格尔系数(居民用于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明显下降,人均住房面积明显增加,彩色电视机、电脑、移动电话等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汽车走入寻常百姓家,2017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每百户分别拥有汽车33辆和21辆。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更多实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而且覆盖面不断扩大。

 

 
 

 

 7.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努力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力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深入开展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2017年全市环境质量指数达到99.5%。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6.65%,废水废气排放明显减少。

 

 
 

 

 

 8.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组建了我市第一所本科院校——九江学院,每万人中大学生数比1978年增加187人。文化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卫生事业明显加强。科技事业成绩斐然。体育事业不断进步。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向市统计局的同志发问,继续往下看!

 

发布会现场

 

 
江南都市报记者提问

 

 

问: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何目的和意义?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目前,随着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核算制度工作的推进,自上而下实行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江西省明确了从2019年起将实行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为此,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将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依据,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市将以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摸清“经济家底”,为统一核算提供数据支撑。

 

 

 
九江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问:我市经济普查正处在单位清查阶段,请问为什么要在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前开展清查工作?经济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做好单位清查? 

 

答: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多,涉及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因此,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简单地讲,清查工作就要给众多普查对象定位,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法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地址),单位的性质(分别是法人、分支机构,还是个体经营户),单位的运营状态,单位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社团,还是居委会等),登记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国有、集体、联营、股份、私营等),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只有搞清了普查对象的这些基本属性信息,才能准确掌握普查对象的总体数量,以及各种分组的单位数量和情况,形成普查对象名录,以正确判定各类普查对象填报何种普查表,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因此,单位清查是保证普查登记等后续工作顺利实施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

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按照单位清查方案规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对单位较少,主要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谢谢。

 

 

 
九江新闻网记者提问

 

 

问:大家比较关注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请问这次经济普查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答: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普查机构将多方施策、多策并举,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依法开展普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组织本次经济普查的法律准绳和行动准则,也是确保本次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严肃查处普查违法违纪案件,对经济普查中的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二是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制定实施多项硬措施防范对普查数据人为干扰,加大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力度,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覆盖普查实施全过程。全面加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工作。

四是通过广泛动员和宣传,让广大普查对象进一步认识经济普查,积极支持参与经济普查,努力提高配合程度。

五是精心组织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方案,逐一核实普查单位信息,认真细致进行普查登记,确保普查资料不重不漏、真实完整。

六是做好数据评估,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我们将根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评估全市及各县(市、区)普查数据,准确把握普查的整体数据质量。

另外,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离不开在座的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我的同事们、代表市经普办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的关心帮助,希望记者朋友们大力宣传四经普工作,为我市四经普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

 

 
九江日报记者提问

 

问:请问这次经济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谢谢。

 

 

九江发布问:很多普查对象都担心,本单位数据信息会不会被泄露,如何打消他们的顾虑,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请所有普查对象放心,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对普查信息的使用、管理和保密都有相关规定,一旦泄密或者使用、管理不当,相关人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首先,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调查对象信息都负有保密的法定义务,如果泄露,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通过普查所获得的信息,只能用于统计的目的。只能发布综合的数据,总体的数据,不得发布个体的具体信息。换句话说,法律规定,企业有多少人,多少生产销售收入,注册资本是多少,这些只是作为数据汇总的基础,我们对外发布数据是不会发布具体单位的具体经营信息的。

第三,普查所获得的相关信息,不得作为任何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依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同时其他统计法律法规也规定了,涉及到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的资料应当严格管理,并且要明确限定用途。所以请普查对象放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