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2017年1月5日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我们刚刚满怀豪情地送走了2016年,又满怀希望地迎来了2017年。
民政工作关乎基础民生,关系千家万户,一直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首先,我谨代表九江市民政局,感谢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感谢大家为宣传报道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果作出的积极贡献。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2016年民政民生工程完成情况、救灾减灾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年终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和社会组织党建成果。下面,我就这五项工作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民政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社会救助目标全面实现。2016年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均有提高。这是我市第12次和第9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第10次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
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80元和270元。到2016年12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0826户7588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9820.94万元,月人均补助324元,完成年度民生目标(320元)的101.25%;全市农村低保对象88630户17484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0480.25万元,月人均补助196.5元,完成年度目标(195元)的100.77%;
全市现有五保对象22102人,累计发放资金6654.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2492人,月平均供养标准396.5元,完成年度民生目标(365元)的108.6%,发放资金4128.6万元;分散供养对象9610人,月平均供养标准312.1元,完成年度民生目标(290元)的107.6%,累计发放资金2526.1万元。
城乡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每人每月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了365元和325元,完成了民生目标100%。
二是社会福利体系日益完善。困境老人的保障更加有力。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00元,同时在市中心城区探索创新分级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城镇“三无”老人区分生活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类,分别按每人每月700元、900元和1200元的供养标准予以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平均每人每月达到396.5元、分散供养对象平均每人每月达到312.1元,均超标准完成年度民生目标,并实现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全覆盖。2016年,我市还率先在全省印发了《九江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困境儿童的保障标准显著提升。全市现有各类困境儿童38255人,其中自身困境儿童5314人、家庭困境27210人、监护人困境5731人,同时还有孤儿1958人。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我局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2016年,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的保障标准,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共下达孤儿保障金706.32万元。另外,我市中心城区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连续3年高于全省保障标准。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逐步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我局会同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惠及78714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计发放生活补贴45097人,护理补贴33617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76.5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14.81%。为应对银发浪潮,“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养老设施建设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亿,市(县)财政投入3.1亿,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6亿。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35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63个,其中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7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2个,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364个,拥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3618名,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已达到32张,入住机构老年人数达到18600余人。同时,积极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合理引导养老与医疗机构相结合,以整合利用现有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为重点,以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管理、老年病治疗方面的作用为基础,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协议委托等多种合作,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优待抚恤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为27185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共计1.12亿元。全市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4847.5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100%,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到80%以上。全年共减免医疗费约69.4万元、医疗补助894.8万元、医疗救助379.7万元。完成37人的评残鉴定、28户伤残军人落户工作。完成第二、三批换补发《烈士证明书》127份。协助省假肢中心上门为29名抗战老兵安装助听器。安排90位优抚对象进行短期疗养。完成全市各地上报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材料94份。
四是社会事务工作逐步优化。我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按照日常救助和专项救助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常态化。2016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442人次。市救助管理站联合公安部门做好滞留站内救助对象DNA数据采集,充分利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切实帮助救助对象尽快回到亲人身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设施设备,积极开展婚姻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2016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4070对,离婚登记11011对。严格规范办理收养登记75件,有效保护了弃婴合法权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合力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健全了工作机制,建立了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2.198万人。殡葬改革逐步推进,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约3500万元用于殡葬建设项目和配套设施,启动了“殡葬服务提升年”主题行风建设活动,殡葬系统“红包”问题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年未发现一起收受“红包”的事件。
五是老龄工作实现新突破。我局认真抓好落实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确定浔阳区5家、濂溪区5家、九江开发区3家共新建1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扎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实地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推进服务中心完善硬件建设,提升软件服务。目前,已有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7家正在完善内部设施。
2016年,全市各地积极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政策(补贴标准是:80-84岁,50元/月;85-90岁,100元/月;90-99岁,200元/月;100岁以上,500元/月)。因各地财力状况不同,政策落实程度上存在差别。至2016年末,全市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有中心城区和共青城市、庐山管理局;实施了85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的有湖口县、永修县、都昌县,其他地方只实施了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据初步统计,2016年,中心城区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14609人 ,金额1166万元。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做好敬老优待证免费发放工作。将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年龄从70周岁以上调整为65周岁以上。2017年,我局还将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敬老月”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亲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另外,我市联合人寿九江分公司试点推进九江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该项工作深受广大老年人欢迎,同时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工作进展良好。
二、救灾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我市有效应对了10次自然灾害侵袭,其中雪灾、旱灾各一次,洪涝灾害8次,累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2.8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30.7万人次,完成灾后民房重建2029户。全年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861.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6745万元、县(市、区)级资金1116.2万元。我局申请市政府拨付100万元采购了无人机、北斗手持终端、海事卫星电话等一批救灾装备物资。同时,继续加大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2016年全市成功创建了8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6个“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健全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我局先后编制修订了《九江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2016—2020)》《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九江市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目前已提交市政府审定,将分别以市政府办公厅及市减灾委的名义出台。
三、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随着我市新工业十年行动的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人口结构急剧变化,非户籍居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凸显,部分地区存在村庄空心化现象,“三留守”群体持续扩大;居民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公共事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等。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局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改革力度,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湖口县和濂溪区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此次试点将从基础设施、民主自治、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领域全方位提升农村社区环境。着力完善水、电、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农村社区自治水平,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扩大计生、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覆盖率。此次试点工作是继“十二五”时期“中心+村落”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实践,期待着这项工作也会在全省、全国产生广泛持久的影响力。
四、年终慰问困难群众工作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困难群众的生活始终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我局将扎实做好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确保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大力开展诸如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五是认真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目前,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已分别下拨143万、29.3万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企业职工,同时下拨棉被2340床。
五、社会组织党建持续领跑全省
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在探索中改革创新,在总结中规范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截至2016年12月底,市级社会组织中列入党建基数303个,已建立党组织139个(其中:单独建132个、联合建7个),覆盖社会组织150个,挂靠在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或枢纽型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社会组织153个,下派党建指导员28名,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市级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一是建立四项机制。即: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督导机制。二是实行“五同步”模式。即:社会组织登记时成立党组织;年检时报告党建工作;评估时考察党建工作;变更时调整党组织成员;注销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三是推进“八个一”工程。即每年度:在探索上搞好一篇重点理论课题;在规范上下编撰一本党建工作手册;在树标上打造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在交流上编集一本党建模式案例选编;在提素上举办一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在发展上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在调度上开展一次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在推广上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现场会。四是打造示范典型。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和“三创三促”活动,初步形成了全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圈,并涌现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修水县爱心联合会党支部和省党代会代表、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九江市抗癌协会党支部书记杜晓琴等先进典型。
《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组织》《江西日报》等媒体纷纷在重要版面刊载九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2017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为九江全面崛起,百姓更加幸福”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再过二十多天就是我们的传统佳节,也借此机会,谨代表我局向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和各位女士、先生拜个早年,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