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6-11-22 16:15:17

(经会后录音整理)

 

    一、如何防止卖粮过程中出现压级压价和“打白条”的现象发生?

答:为了防止上述现象发生,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晚稻收购工作方案中明确各收购主体的权责,严明收购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

2、张榜公布收购政策和举报方式,让售粮农民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投诉;

3、及时查处压级压价和“打白条”等违规行为;

4、保障收购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因资金供应不到位造成的“打白条”现象。

二、近年来,九江粮食流通安全是如何保障的?

    答:今年国家出台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我市是全国粮食主产省的主销区。尽管近10年来粮食与全国一样实现了十二连增,但由于我市粮食产量为32亿斤,每年市场消费在36亿斤,收支缺口在4亿斤左右。油脂产量2亿斤,产需平衡略有盈余。

1、粮食收购工作有序开展。粮食收购工作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政府,是我们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粮食连年丰收,但由于市场行情疲软,价格低迷,市场价格近几年来均低于当年的托市价,收购均启动托市。为确保连续的启动,加之仓容紧张,为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使粮食收购秩序有条不紊,这项工作每年做到年初有计划有责任落实,收购中有信息反馈,年末有业务总结。十二五期间粮食收购秩序良好,共收购21.8亿公斤。其中:早稻5.6亿公斤,中晚稻16.2亿公斤,托市收购6.4亿公斤。2016年粮食收购再创新高,早稻收购7.6万吨,其中托市6.3万吨。由于我们工作做到了位,此项粮食收购工作,切实让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农民满意。

2、建立完善的粮油应急保障体系。自2006年以来,我市逐步在建立修订《九江市粮食应急预案》《九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各县(市、区)城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本地的粮油应急预案和相关配套办法。

    3、粮油应急储备规模不断充实。中央、省两级储备对于我们来说是代储,我们要提高自己的信誉,将接手的储备粮管理负责好,保证库存数量和质量。市、县储备对本市的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它是我市粮食安全的调控基础。2008年以来,我市、县储备经市县政府批准,第一批建立9000万斤规模,其中市级3000万斤。2015年再新增6000万斤,其中市本级 2000万斤。同时根据应急需求,我们还建立了成品粮、油储备。经过两次规模的建立,我市市县储备规模1.5亿斤,其中市级5000万斤。今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将地方储备粮规模的落实与管理列入了考核内容。

   4、粮油应急网点建设逐步加强。近年我们结合“放心粮油”工程,实行“三合一”模式运作,即:将粮油应急保障供应、“放心粮油“供应、军粮供应有机融合,做好平时供应,急时应急。既保证销售质量,又保证不供应不脱销。截止目前,全市、县储备企业 18家,应急加工企业 24家,应急供应企业 28家,供应网点201家。

5、粮食价格监测预警机制逐步规范。价格监测体系是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工具。市县两级已建立价格监测网络,全市共建立价格监测点 41个,涵盖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粮食流通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范化报送程序,确保预警监测工作正常运转。

三、近年来,市局是怎样推进“放心粮油”工作的?

答: 2016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出台,将“放心粮油”建设列入了考核内容;市政府把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示范工作列入全市十大惠民工程内容之一。2012年,专门下发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放心粮油”工作起到了更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市经营示范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网点201家。

     1、健全机构,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局,为“放心粮油”经营示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建氛围。我局每年利用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之际,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落实任务,强化网络建设。积极吸引龙头企业加盟“放心粮油”经营,使之成为“三合一”平台骨干,共同承担本区域粮食安全供应的使命。引进外地知名品牌加盟我市“放心粮油”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优质资产市场占有率。

4、争取扶持,夯实基础设施。为加大对配送中心及网络建设力度,省政府自2013年起对 我市配送中心下拨扶持资金 840万元。市、县也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

5、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制定了《放心粮油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经营服务管理规范》,始终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质量关。二是严把准入关。三是严把配送关。四是严把监督关。保障了粮油市场质量安全。

四、怎样保证我们九江库存粮食的真实性?如何把粮食损失、损耗减少到最小?

答:为了保证库存粮食的真实性,省粮食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等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开展1-2次粮食库存检查。九江市粮食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把库存检查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一是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库存检查工作;二是成立由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行、中储粮九江直属库五家组成全市粮食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并设办公室;三是制定下发了《九江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规定每个县(市、区)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都要组成粮食库存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内的库存粮食进行全面的自查;四是组成若干个市级复查工作组,抽调专业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有关单位进行复查;五是随着省粮食局牵头组成重点检查,自查工作要求做到“有库必到、有粮必查、有损必核、查必彻底”,市级复查工作要求达到全省库存量的20%以上,省级对我市的重点检查不低于库存量的30%,对于库存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市、县两级粮食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处理,确保我市库存的粮食账实相符、账帐相符、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五、九江历来水灾较为频发,问九江是否有粮油保障应急预案?

答:为预防水灾、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保障粮食供应安全,自2005年,我市逐步建立了《九江市粮食应急预案》,从2008年开始,我市建立了市县储备,落实了以市县粮油储备,加工、销售等骨干的应急企业,建立了粮油价格监测网点,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预案,为我市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六、九江人吃的米粉,百姓担心由过期大米(陈化粮)制作而成,怎样从源头控制?

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原粮的收购、储存、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粮食收购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粮方可验收入库,在储存过程中,严格执行3年轮换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原粮出库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从源头保障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

    七、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具备哪些条件?在哪里办理?

答:1、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局是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单位,九江市粮食局直属分局行政服务科负责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咨询电话:0792-2182392

八、我市粮库建设情况?

我市以国家实施“粮安工程”为契机,加快新仓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建仓资金4.1亿元,新建仓容3.5亿公斤,积极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全市争取省维修改造资金4349万元,维修改造粮库106个、粮仓447栋、仓容5.5亿公斤。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有效仓容达到9亿公斤,仓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