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个税改革……想了解九江税务更多信息请关注这场新闻发布会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12-28 09:35:14

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于8月至12月举办“贯彻十一届六次全会,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12月28日上午,九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宇翔发布税务机构改革、服务地方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会现场

主发布人九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宇翔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也是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第一年

九江税务认真履行职责

深化改革创新

优化营商环境

在服务九江发展、服务纳税缴费人中

彰显了九江税务部门的担当与作为

 

 

税收治理新体系,印证40年改革开放伟大成就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年。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始终与国家改革开放同频共进,40年税制变迁,见证国家繁荣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形势需要,先后经历了3次重大变革,实现跨越:第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实施了两步“利改税”,将税收从利润中分离出来、税务部门从财政部门中分设出来。第二次是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第三次就是今年,自3月开始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发挥好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有利于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利于转变和优化职能,既解决现行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矛盾又为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筑基垒台,意义重大而深远。

 

 

合并成立新税务,承载服务改革开放重大使命

为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九江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征管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办税便利化改革同步推进。

 

稳步推进征管体制改革。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自3月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市税务系统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统筹部署,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作风,顺利打赢了市、县两级新机构挂牌、“三定”暂行规定落实两场关键战役,完成了网络合并,稳妥有序开展“金税三期系统”并库等系列配套工作,后续改革也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本次改革,精简了机构数量,市局机构精简35.7%,县局机构精简32.08%;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职能职责。比如:为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县两级税务局党组改设党委,市局设立了机关党委和系统党建科;调整设立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部门,更加突出运用税收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防控税收风险、服务经济税收发展的职能作用;市局单独设立了纳税服务中心和纳税服务股,把涉税涉费服务工作前移下沉,着力提升涉税涉费服务质效。紧扣“优化、高效、统一”目标,优化组织体系,整合税费业务,统一执法服务标准,显著增强了税务部门服务国家治理、服务纳税缴费人的能力。

 

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一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建立分类与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今年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头戏,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发布了系列配套制度办法。本次个税改革实现了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转换,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扣除标准,而且新设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将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为了让纳税人能够尽早领到改革的红包,这次个税改革还设立了政策过渡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行过渡期政策,即对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执行5000元减除费用,按新修订的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增值税改革方面。在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和增值税税率四档(17%、13%、11%、6%)变三档(17%、11%、6%)的基础上,今年5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17%的税率降为16%、11%的税率降为10%;统一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由之前的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万,商业企业年销售额80万,其他企业年销售额500万,统一为所有企业500万元;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符合条件企业的留抵税额予以退税。三是资源环境税改革方面。今年起开征环保税,通过税收杠杆差别调控,“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双向激励约束作用逐步发挥,让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境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的企业获得发展先机。

 

大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始终做到改革推进一步、服务深化一层、纳税人获得感增进一分。不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机构合并、资源整合、集成创新,实现“一门、一窗、一次、一网”办税。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出5类128项“最多跑一次”和4类43项“一次不跑”“两个清单”;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简化纳税人迁移注销程序;全面推进房产交易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不动产交易网签信息实时共享及业务联办,初步实现了房产交易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业务联办,有效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降低办税成本。前三季度,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两个清单”事项90多万件。大力提升互联网办税和信息化办税水平,推广网上办税,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逐渐成为现实。

 

 

发挥税收职能新作为,助力九江改革开放大发展

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我市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九江市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积极策应“555”工程等重大决策,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为促进九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预计组织税收收入445.7亿元。税收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为我市经济发展、基础建设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也说明我市经济发展形势持续向好。全市预计征收环保税3160万元,为助力九江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实现绿色发展,营造美丽宜居的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减税降负政策。九江市税务部门坚持减税降负的导向不变,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各项减免税政策。最新数据显示,全市累计减免各项税收54.5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减免税收5.08亿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减免税收4.62亿元;支持“三农”及民生发展减免税收16.76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办理出口退税5.8亿元;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时退还增值税1.9亿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83亿元,有效减轻了我市企业资金压力。

 

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九江市税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创新办税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扶持我市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我们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6条、省税务局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在全市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面对面讲政策、稳需求、听建议、解难题。累计走访民营企业951户,收集问题102个,现场解决77个,收集意见建议47条。深化纳税信用管理,推广“银税互动”,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截止11月底,全市银税合作授信企业354户,实际发放贷款累计2.27亿元,给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增添了信心。

 

 

 

 

发布会现场,记者们就市民关心的话题向市税务局的同志提问,继续往下看!

 

发布会现场

九江日报记者提问

 

问:我们知道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社会上对这个问题都非常关注。能不能请您介绍下本次个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哪些人将从中收益?

 

答: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和最新颁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内容和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综合所得按年征税制度,这是改革的重大突破。这次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在税制模式转换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实现了与绝大多数国家税制的接轨。

 

第二,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这是改革的关注焦点。这次改革,将原工资薪金所得的每人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每人每年6万元)。确定这一标准,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家庭平均负担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多种因素,既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也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第三,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改革的突出亮点。这次改革,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领域,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第四,调整优化税率结构,这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改革,对劳动性所得,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拉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保持了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经营性所得,在维持现行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扩大了各档次税率级距。这样安排税率体系,既综合考虑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小微企业的税负平衡问题,也保持了与大部分国家税率安排的协调一致。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税率,与“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一起,做到“三管齐下”“三重降负”,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从本次个税改革中不同程度地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收入以下群体获益更大。

 

九江交通广播记者提问

 

问:刚刚您也提到我市税务部门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请问下一步我市税务部门还会有怎样的行动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永无止境,下一步九江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支持民营企业的工作力度。

 

一是瞄准民营企业需求热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对持续经营的民营企业及时开展政策更新辅导,对新开办的民营企业及时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充分适用。

 

二是疏通民营企业办税堵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广泛收集涉税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对反映较多的问题,统一出台措施进行解决。整合征管信息系统,将原国税地税“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应用整合,两个数据库合并为一个,两户纳税人合并为一户,两套管理模式、岗责体系和征管流程整合成一套。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推广应用征管资料电子化和电子签章系统,推进无纸化办税。简化办税程序,压缩办税时间,支持优质民营出口企业发展,一类企业出口退税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

 

三是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点,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依据纳税信用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更新的信贷产品,利用“江西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将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对于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民营企业,在企业及时纠正后,应及时保障发票供应,支持企业正常经营。

 

四是消除民营企业维权痛点,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为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决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九江新闻网记者提问

 

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对纳税人来说最大的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意义大的方面在我刚刚的发言中已经提到了。实际上,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减轻纳税人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到纳税人,最直接的就是能够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一门办税、一窗办税、一次办税、一网办税”,避免“多头跑、重复跑”:一门办税。通过机构合并和部门整合,纳税人只要到一个税务部门、一个办税服务场所,进一扇门,就可以办理所有涉税事项。一窗办税。全市税务系统除了71个房产交易和车购税专业窗口外,其他243个窗口全部设置为综合窗口,纳税人只要到一个窗口,找一个税务人员即可办理原国税地税事项。一次办税。以前开业、注销、税负核定等需要找国税、地税两个部门。现在不再需要向两个部门提交资料,找两个税收管理员,跑两家税务机关。一网办税。现在企业只要登录一个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办理登记类、申报类、审批类等事项,日常涉税事项都可以在一个页面办理完成。

总之,国税地税合并后,办税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降低了,办税效率提高了,企业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更强了。

 

江南都市报记者提问

 

问:您刚刚的发言中提到了环保税开征,请问环保税开征对九江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答:我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保护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税主要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经济机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开征环保税,通过税收杠杆差别调控,建立“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让企业既算经济账又算环境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的企业获得发展先机。

 

九江是一座山水文化名城,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名片,也是宝贵的财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要建设“国际知名的山水文化旅游城市”,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通过开征环保税,给我市企业树立“少排乃至不排”正确导向,激励企业履行好治污减排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我市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营造美丽宜居的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我市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优化,加快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出清,鼓励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壮大,实现绿色发展。

 

掌中九江记者提问

 

问:在您刚刚的发言中提到推进不动产交易网签信息实时共享及业务联办这项工作,您能详细的介绍下这项工作吗?这项工作对普通老百姓又有什么样的影响?

 

答: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字〔2018〕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赣税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今年,我局在已实现一手房、二手房网签合同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与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进一步深化合作,梳理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 完善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8年12月18日起,我局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设立综合窗口,对不动产登记、办税业务实行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办理”。今后群众办理二手房和零散一手房登记、办税业务,在通过网签或现场办理等多种方式签订合同之后,只需在综合窗口一个窗口进行办理就行了。由于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叫号,并通过信息共享集成了办税、住房套数查询和历史档案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办理功能,所以通过一窗联办,真正达到了“排一次队、交一份材料、填一次表格”,群众不需要在不同部门和不同窗口间来回跑,无须分别向每个部门提交办事材料,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从目前推行情况来看,群众感受办事更顺畅便捷了,工作人员感受效率更高了,极大地节省了纳税人的办事时间,体验到全新的获得感。下一步,我局还将与市国土资源局和和市房产局一道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提升合作质效,进一步优化改造信息共享平台,在共同的磨合中探索出更便捷的办理流程,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