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并及时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于8月至12月举办“贯彻十一届六次全会,见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8月24日,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刘海波介绍了《关于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定》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发布会现场
主发布人
《关于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定》的解读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最近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下面对《决定》的出台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决定》出台的背景
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长江流域调研,先后于2016年1月、2018年4月在重庆、武汉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对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其核心思想就是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新时代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
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10个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各部委结合自身职能,相继出台各领域政策文件,从立体交通、岸线保护、水体治理、能源利用、产业转型等各个方面,逐步建立了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体系,为长江经济带战略深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